也談村上(及其翻譯)

見Manfred談到村上春樹的小說《挪威的森林》中(左圖是美國Vintage出版社的英譯版的封面,該社也出版了不少村上小說的英文版),兩名主要人物小林綠及渡邊徹的性格,引申到Stannum研究《挪威的森林》各種翻譯版本的問題,我也決定湊興寫一篇來加入討論,發表一些極其個人的觀察及看法。

我所閱讀的村上春樹第一本書,就是《挪威的森林》,最初接觸博益出版社的葉蕙譯的版本,後來相繼看了台灣時報文化的賴明珠譯的版本,以及國內由林少華譯的版本。我在《餘弦棧》的討論中看到的是,似乎各人都認為賴明珠的版本較為可取,至於葉蕙的版本則略有微言。這可能是先入為主,我自己反而覺得,葉蕙的版本較為流暢。

先旨聲明,我也與Stannum一樣,對日文是全完「目不識丁」的。但是不知為何,每次看到賴明珠版,那些「初美姊」、「玲子姊」及「永澤兄」的名稱,次次也看得雞皮疙瘩!至於小林綠突然變成Midori(唉,每次看到這個字,總是想起同名的日本女小提家,譯名就是「美島莉」!),木月忽然變成Kizuki,就看得如墮八里霧中。至於主角渡邊徹,在別人口說出這個名時,就會加上「君」字。這也許是日文中對別人的尊稱,但是正如村上在後記中所言,「這是一本極個人性的小說」,既然以渡邊追憶往事為開首,為全書設下一個類似「回憶錄」的調子時,我自已的私見是,這些「姊」呀、「君」呀的字眼,實在很礙眼。

其實不少人對林少華所譯村上著作,也是頗有微言的,其底因是林少華對外國文化的根基不足。就如本人在去年九月,記下魏紹恩批評林少華譯《村上朝日堂》搞出了「大頭佛」的錯譯:

不過最eye-catching的,還是魏紹恩批評在國內翻譯村上春樹的林少華的最新譯作的文章。事緣上海譯文出版社,最近出了村上春樹在八十年代所寫的 《村上朝日堂》及《村上朝日堂捲土重來》兩本書,但是魏紹恩認為,林少華浸淫外國文化不夠,結果遇上村上這類擁抱外國文化,也深受外國文化影響的作家,就顯得力不從心,因為這些知識,並不是硬啃多幾本外國書,就能學會的。

魏紹恩在文中,舉了羅拔迪尼路電影《獵鹿者》(Deer Hunter)及「柴郡貓」(Cheshire Cat)兩個例子。前者,由於在日文原著中只有其音,而沒有其字--也即是說,日文原著中是類似「地亞.亨特」的字眼--結果林少華的譯文,就變成了 「Dear Hunter」,譯回來就變成「親愛獵人」,嗚呼!這大概是編輯們的錯!不過翻譯已是難事,再由英文轉成日文,然後由日文變成中文,當中一定出現 「Lost in translation」!

至於後者,連我也感到汗顏:原來「柴郡貓」的典故,出自《愛麗絲夢遊仙境》,按魏紹恩的說 法,是「笑起來樣衰衰笑下笑下笑得全身不見了只剩得一張咀巴還在笑」--只恨自已書讀得太少,又或是受差劣譯本荼毒太深!「面對洋文化,林少華失誤其實不 少。...這一趟林少華就給馬腳踢的相當慘。」

寫到這裡,我突有這樣的想法:以村上春樹受美語文學(即美國作家)影響之深, 「幾乎從來不看日本文學作品」(林少華語)而言,村上春樹的著作,會不會像英語的Expression呢?我在《挪威的森林》中,找到一段類似的例子-- 是小林綠在高島屋百貨的屋頂,向渡邊徹怒吼的片段。

這是賴明珠的譯本:

「雖然我有些方面多少有點亂七八糟,不過卻是誠實的好孩子,工作勤快,臉也長得滿可愛,乳房形狀美好,做菜好吃,父親的遺產還存了信託基金,你不覺得是個大拍賣嗎?如果你不要的話,我很快就會到別的地方去哦。」

林少華的譯本則是:

「雖然我多少有蠻不講理的地方,但心地善良正直,勤快能幹,臉蛋也相當俊俏,乳房形狀也夠好看,飯菜做得又好,父親的遺產也辦了信託存款,你還不以為這是個大拍賣?你要是不買,我不久就到別處去。」

很不同,是嗎?再來葉蕙的版本:

「雖然多少有點橫蠻,卻是老實乖巧,工作勤快,長得相當可愛,胸部曲線不錯,烹任高明,父親的遺產放在信託存款內,你不覺得你撿到的是大便宜麼?如果你不要,我很快就另外物色人選的囉。」

每次我讀到這段文字,都會本能地覺得,村上春樹在這裡要指出的意思,就是以小林綠要向渡邊徹表明,自己的條件這樣好,簡直是一個「BIG BARGAIN」! 但是BARGAIN這個字翻譯出來,卻竟然變成了「拍賣」,而不是我們廣東話中「執到寶」的意思,真是有點驚嚇呢。我也相信,這段關係 與買賣完全無關,所以翻譯這段文字,用上「大拍賣→買或不買」的意思似乎有點突兀,以葉蕙所用的「要或不要」似乎適當一些呀。不知Jay Rubin的英文譯本,是如何處理這段呢?

至於林少華用上「俊俏」來形容小林綠,我也真的無話可說了。

由上面這一個例子,以前在Stannum兄的《草莓蛋糕變酥餅》中所舉的例子,可見翻譯用詞稍有差池,都會對譯本讀者對作品本身的認知,做成截然不同的差異。所以翻譯文學作品時,都必須對原文內容以至用字進行推敲,因為文學作品是藝術創作,原作者的遣詞用字,必會對整個作品有關係/影響--無論是人物的性格構造,或場景的設置,或情節的推展。所以Elaine說「看翻譯版的也不要處處要跟原著一樣」,我是不會同意的--因為我們不懂原文,只能通過譯本來了解原作。正如羅 新璋所說:「承認也罷,不承認也罷,譯者實際上就是作者的代言人。譯者不是作者的功臣,便是作者的罪人。」(羅新璋:<讀傅雷譯品隨感>;金聖華編:《傅雷與他的世界》,香港三聯書店,一九九四年)如果我們對譯本的要求,只求大意的話,那麼我們只會縱容差劣的譯本充斥市面,對於原作者而言,只會是Disservice--正如翻譯《好的,首相》的張南峰說:「假如譯文比原文差很遠,那麼作者大概是不會感激譯者的一片忠心的。」(從《好的,首相》看文學翻譯的理論和實踐)

理想的翻譯,也許當如傅雷所言,「彷彿是原作者的中文寫作,那麼原文的意義與精神,譯文的流暢與完整,都可以兼籌並顧」(前引羅新璋的文章)。我們對譯本有所要求,也就是這樣的道理。

後記:在寫這篇東西時,發現美國Vintage Books的母公司藍登書屋(Random House),原來為村上春樹設立了一個專題網站,除了時報文化的《村上春樹的網絡森林》外,又有一個關於他的好網絡可以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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