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二十三的女青年,胸无大志,不思进取,没有工作,终日游荡,想吃就吃,想睡则睡,基本按猪的习性生活。
空暇时喜欢对着电脑打些简单的文字,或发到网上,或打印出来寄到杂志社,这些稿费通常只够我买几张昂贵的正版CD.在这座繁华大都市,我没有任何生活压力,住在城市中心的一百二十平方米的公寓,喝桶装的纯净水,用SKII化妆品,穿DIOR衣服。
生活是美好的,至少在我眼里。
但我也不得不承认,在现实生活中自己是个没有生活能力的白痴,拿着地图也会在这个城市迷路,永远只会叫taxi而不懂搭公车,很长一段时间对钱没有概念,比如去买菜,如果别人告诉我青菜要一百块一把,我会毫不犹豫地从钱包里掏出一百元给他,真的,一百元和一元对我来说其实没有太大区别,除了样子不同之外。
幸好,我的男朋友很有钱。
轩是不是真的很有钱,他有钱到什么程度,我不是太清楚,只是他的朋友都喜欢这么形容他。他是做房地产生意的,就是把楼价炒来炒去,然后日进万金,然后我又有钱买新款的DIOR衣服。这种工作很神奇在我看来,不过我知道自己做不了,我除了能一整天地对着台电脑打字喝水发呆之外,我不知道自己还有什么天分。
轩大我整整六岁,热爱运动,眼神明亮,话语温和,口味清淡,不喜与人争吵,是成熟稳重的男人,我一直觉得自己很幸运,因为这世界上成熟稳重的男人很少,有钱而成熟稳重的男人更少,有钱而成熟稳重并爱上我的男人更是少到可怜,轩幸运或不幸地成为其中一个。
轩不说话的时候,神情异常忧郁,常常让我怀疑他是否有个不完整的童年。
轩的菜烧得很棒,特别是他的意大利面做得相当不错,这说明一个人的天分可以表现在很多方面。相反,我的菜偶尔吃一下帮助清理肠胃还见效,不过不宜长期食用,将会是严重的慢性自杀。
轩工作很忙,没有太多时间陪我,他回到家通常很晚,明明很累还是坐在我旁边陪我看偶像剧,头挨在我肩膀上,一起一伏地,可当我随口和他说剧情,他闭着眼睛却也能回答得天衣无缝。
我有时也读自己写的小说给轩听,他听到后面某个角色挂了的时候,总是特别激动,他大声质问我,瞳瞳,你怎么可以这么残忍,人家本来好好的,你干嘛把他们写死掉?
我说,现在大家都喜欢看凄美的小说,像韩剧不都喜欢写男主角被车撞死,女主角得白血病,收视率才高,不然哪有稿费赚。
轩说,如果我来写,我才不这样写,我会写男主角和女主角虽然历经磨难但最后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他们一起看每天的日出日落,到西藏看蓝天,到沙漠看冷月,到海南看大海,到乡下看星星,到武汉看樱花,最后在阳朔的街上开一家酒吧,挂年轻时候的相片,生几个可爱的孩子,然后看着他们慢慢长大。
真没想到轩这个商场上打拼的理性男人会说出这么感性的话,我一时竟不知说什么好。
轩问我,瞳瞳,我们也会像这样的,对吗?
看着他一脸认真的表情,我肯定地回答,会。
他孩子气地笑了,一脸的明媚。
诺言在被兑现之前,始终都只是诺言,仅此而已,等同于任何一个美丽的谎言。
我是个任性的孩子,一直都是,不喜欢迁就这世界任何人和事,倔强与骄傲,宁愿我负天下人,也不愿天下人负我,被轩宠坏了的我尽管手心里攥着大把大把的幸福,却常常忘了感动,忘了感恩,自以为拥有的一切是那么顺其自然理所当然,然后心安理得地挥霍,不顾及任何人的感受。
记忆中不记得做过什么让轩感到欣慰的事,唯一有一次轩的生日,送过一个银灰色的限量版zippo,是我参加一个网上征文比赛获得的,就为了那个zippo而参加,轩当时欣喜若狂的表情让我终身难忘,虽然后来他无意间告诉我,那只是仿制的zippo,弄得我很郁闷。
没事做的时候,我喜欢去地铁站,我有时会反复坐几个来回的地铁,站在安全线上,闭上眼睛,感受地铁由远至近呼啸而过带来黑色的风将我包围,记忆在瞬间空白,躁动不安的灵魂慢慢心平气和地舒展。擦肩而过的陌生人行色匆匆,为生活奔波忙碌,一张张陌生的面孔写着冷漠的表情。只有我不慌不忙地走进车厢,坐在一个安静的角落,懒散地摊开一本休闲杂志在膝上,吃一块丹麦曲奇,发出咀嚼的声响,让饼干渣碎碎地落在书页上。
坐地铁飞驰在轨道上时,我常想起一部电影《开往春天的地铁》,对于这部电影,我除了名字一无所知,我喜欢这部电影的名字,充满温暖的希望,也许正因为我太喜欢这部电影的名字了,所以我拒绝看这部电影,因为无论电影怎么拍,可能都无法达到我心目中的期望。
通往地铁口有长长的过道,流浪艺人乞丐小贩在这里演绎着各自的悲欢,每个人的背后都隐藏着属于自己的辛酸,所有经过的人都脚步匆匆无暇逗留。
我是少有的驻足之人,想从断续的二胡声中听出属于上个世纪的陈年旧事和家族兴衰,想捕抓贩卖自尊博取同情的廉价表情,想观赏另一种人生,和我完全不同的。
第一次遇见阿树是在中秋即将到来的时候,地铁站的人群手上不约而同地提着包装精美的月饼,我觉得很俗气,明知道吃了会胆固醇高会发胖的月饼,还要当礼物送给别人,可见人性的虚伪。我从来不爱吃月饼,甜腻的莲蓉让我作呕,不过我还挺喜欢吃里面的红心蛋黄,百吃不厌。因此,每逢过节,都是轩帮我把莲蓉吃光,剩蛋黄给我。
那天地铁过道的广告箱换了张曼玉的,妖娆,妩媚,性感。突然想起她拍铂金广告的广告词:我承认有时侯我也很迷茫,悲伤的时候,微笑;高兴的时候,流泪;投入的时候,不顾一切。
忍不住走近,注意到旁边有个男孩,站在那里,双手插在裤兜,面前摆着纸箱,他的头发被发胶固定,一绺绺反万有引力地向上竖起,感觉八级台风也刮不倒。右耳戴一排闪亮的银耳环。穿一条千疮百孔的旧牛仔裤。
一个桀骜不羁的男孩。
我蹲下来,箱子里装的是清一色的打口带,我有很多年不听了,因为它粗糙的音质,并且不易保存。
我挑了一张朴树的精选集,只是单纯地喜欢封面上他用手捂着耳朵,孩子一般落寞的姿势,让我莫名地心疼,心被揪一样地疼。
十块钱。
我把钱给他,他才慢慢把手从裤兜里拿出来接过钱,手指修长。
我把带放在最上面,想继续翻找。
这时,人群突然骚动,不少人把地上摆出来的东西一卷就跑,男孩动作敏捷地把纸箱抱在怀里,撒腿就跑。地铁口严禁摆卖,一定是有人来查。
我的带还没拿,我当时第一反应是追,我从来都讨厌被人欺骗,无论熟人还是陌生人。
他离开地铁站,跑了很远,直到跑到一家小食店门口才停下,看到后面气喘吁吁的我,不解地问,你想干嘛?
我掌心朝上,把手伸向他,说,把我付了钱的带子还给我。
他愣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咯咯笑起来,他笑起来更像个孩子,阳光落进他栗色瞳孔里,雪白的微笑,骄傲的嘴角。
他把带还给我,还请我在这家老字号店喝两块钱一碗的豆浆,粗糙的青瓷碗盛满纯白香甜的豆浆,口感很好,我有很久没喝过这么好喝的豆浆。
和他的交谈让我知道面前这个充满反叛精神的男孩叫阿树,比我大一岁,白天在地铁站卖打口带,晚上在酒吧驻唱。
我找不到回家的路,阿树的家就在这附近,他从家里推了辆单车,送我回家。那辆单车已到了美人迟暮的年纪,锈迹斑斑,就是那种传说中除了车铃不响全身都会响的单车。
我反坐在单车上,仰起脸看头顶那片蓝天,阿树把他的破烂单车开得飞快,风从两侧刮过,飞一样的感觉,整座巨大的城市不断向后倒,倒,倒。
那一瞬间,只想要飞,觉得一切都不那么重要。
后来,我常常去地铁站,用轩给我的零用钱在阿树那里买了很多打口带,有不少拿回家都没来得及把外面的玻璃纸撕开,我不是真的喜欢听打口带,而是喜欢买打口带的过程,在地铁站暧昧的广告箱下,看阿树灯光下性感的侧脸,听他口若悬河的介绍。
轩知道的话应该会难过吧。
在渐渐和阿树熟识以后,我直言不讳地告诉他,头发不要弄成这么奇怪的形状,好像刚被雷劈过,扎这么多的耳洞在耳环拿下来的时候会恐怖得把人吓死,明知道自己腿毛多就不要穿有洞的牛仔裤。阿树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在别人眼中多么幼稚之后,就虚心地接受我的意见,头发始终保持柔顺的状态,耳洞用塑料棍插满,穿没有洞的牛仔裤,不再像以前那么张扬得不可一世。
我也让阿树明白了一个道理,对这个世界反叛除了让周围的人觉得你很傻B之外没有任何意义。
阿树约我中秋节去听他喜欢的歌手的演唱会,第一次在电话里和轩撒谎,说我要去父母家过,电话里我眨了眨眼,轩看不见,还不习惯说谎,特别是对轩,他尽管失望却选择相信我,还要我代他向我父母问好。
阿树其实并没有能力请我去现场听演唱会,他带我爬到附近很高的天台,可以望见演唱会现场辉煌的灯火,热闹的喧哗,明星的歌声从远处缥缈地传来。
在天台这个离人群最远,离天空最近的地方,阿树弹起他的木吉他,唱的是朴树的《那些花儿》,没有太多的技巧,声音却纯净自然,诠释出拨动人心弦的透明忧伤,伤感的歌声在风中慢慢被吹散。
我喜欢阿树弹吉他时候的样子,骄傲却寂寞,让我奋不顾身地想要去安慰他,取悦他,让他快乐起来,我知道自己这样很傻。
他滔滔不绝地向我述说他对音乐的狂热,还有许巍窦唯甲壳虫,现在的理想是有一天站在更大的舞台歌唱。他黑色的头发在夜色中跳舞,月光下一张兴奋热情的脸,我已经好久没听到理想这个词,深深地被这个男孩的执着所震撼。
有理想的男人就是不一样,让女人心甘情愿地顶礼膜拜,不管他将来是否会成功。
当阿树俯下身吻我的时候,我没有拒绝,连一丝犹豫也没有。
他把自己最爱的FENDER拨片钻了孔,用黑胶绳子穿入做成项链挂在我脖子上,告诉我他爱我就像爱吉他一样,而吉他就是他的生命。为此我把轩送我的和《冬日恋歌》里女主角那条一模一样的铂金项链取下。
在这个秋天的尽头,我结束了和轩的恋情,为了展开另一段无法预知未来的恋情。
我还是一昧的任性,连分手也没有说任何的理由,我认为那些是多余的废话和冠冕堂皇的借口,还需要更多的理由吗,分手最大的理由就是爱得不够。
这个把我放在掌心疼爱的男人,如今看着被他宠坏的孩子,很平静地同意,连一句挽留的话也没有说,我甚至有些失望。
只有在我把冰凉的钥匙还给他时,他看着我的眼睛,轻轻地说,我要你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人会永远等着你,无论是在什么时候,无论你在什么地方,反正你知道总会有这样一个人。
他把钥匙重新放回我的掌心,温暖的,带着他的体温。
他说,回来的时候记得打电话给我。
我记得当初只在他面前背过一次张爱玲《半生缘》里的经典台词,他当时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没想到他居然记下了。
我极力控制自己,微笑着对他说,再见。
我是双子座,我即使心里再怎样疼痛感动,表面依旧伪装得天衣无缝,假装坚强假装无所谓假装满不在乎,只有在转身的刹那,我才意识到我错过了这个世界上最爱自己的男人,眼泪不可遏制地流下。
固执的我还是提着行李义无返顾地离开,为了追求我眼中最伟大的爱情,我一旦决定的事就很难轻易改变。
我搬进阿树巷口租的房子,还没有我和轩以前家的厕所大,一到晚上就很难入睡,老鼠把床板咬得嘎吱嘎吱响,时常停水停电,房租上涨,最难忍受的是一大清早在水龙头前排长队洗漱,去臭气熏天的公用厕所方便,感觉自己慢慢湮没在市井之流。
我已经无法像过去那样安心写小说了,我用圆珠笔写的手写稿被一遍又一遍地退回,我开始做起各种兼职,推销啤酒、抄文件、带小孩,钱虽然赚得不多,不过学到了不少东西,感觉自己迅速成长起来。
我开始慢慢体会到生活的艰辛与琐碎,一天最快乐的时光是晚上我在厨房做简单的饭菜,看到阿树穿着宽大的短裤,一双人字拖鞋,靠在门边为我弹吉他。那一刻我会幸福地觉得所付出的一切都值得。
然而好景不长,阿树被酒吧辞退,他整个人变得消沉颓废,那个曾发誓爱我就像爱吉他,而吉他就是他生命的男人如今不再弹吉他,蓄起长长的指甲,我已经不确定他是否还在爱我。
曾经也绝望过。
那是一次我路过一家面包店,想买那里最便宜的蛋糕,却把全身的口袋翻遍都没有找到足够的钱,只是一个蛋糕的钱,仅此而已。
一向假装坚强的我在那一刻精神彻底崩溃,蹲到路边,把头深深地埋进臂弯,无声地哭泣,旁若无人。
用力攥紧拳头,指甲陷进掌心,却早已忘记了疼痛。
还差一个礼拜,又一个中秋就到了,虽然房租已经有两个月没缴了,那天在街边看到有零售的月饼卖,我还是挤出点钱在街边买了一个双黄莲蓉月饼,想和阿树中秋节吃。
但是到了第二天早上,发现没有早餐,阿树提议我们把这块月饼吃了,中秋另外再买,我同意了说,你吃莲蓉,我吃蛋黄。然后我就去外面排队洗漱。
可当我回来的时候,意外的发现月饼只剩外面的包装袋,阿树看着我,吞吞吐吐地说,不好意思,我……实在太……饿了。
我说,那我吃什么呢?
他说,好像还有包方便面。
面对这样一个自私的男人,我还能说什么,我突然觉得自己好傻,卑微的爱情让我连一个月饼都比不上。
发现我爱的人已经不值得我爱,最好的方式是离开,我把脖子上挂的他送的项链扯下,丢在地板上,不看他一眼,把东西随便收拾一下就走。
我走得很坚决,头也没回,阿树也没有出来追,大步走在街上,走了很远才发现有点冷,低头一看,脚上只穿一双拖鞋,光脚。
路上碰到一个善良的阿姨,看到我穿着拖鞋神情沮丧地拖着行李箱,以为我要离家出走,劝我说,都快中秋了,别和家里人赌气,早点回去。
我笑笑说,我现在就是回家。
坐上回家的地铁,手心里是一年没用过的钥匙,这一刻只想快点回家,回到曾属于轩和我的家。
坐在空荡荡的车厢,我望着车窗映出的我那张瘦削的脸,拼命挤出一个苍白的微笑,我是一个天大的笑话,曾经为了爱的人再大的困难再大的苦都没有把我吓跑,一个月饼里的蛋黄却轻易做到了,过去的一年像不真实的幻影,又像是去游乐园玩一个新鲜刺激的游戏,现在玩累了,我要找回家的路。
轩,你要等我,我就回来了。
家没有太大的改变,还和我离开时一样,轩不在家,房间角落有灰尘堆积,我将房间里里外外彻底打扫一遍。
没有给轩打电话,想给他一个惊喜。
中秋要到了,我翻着烹饪书,依稀记得轩爱吃的菜,自己动手学着做,中秋那天要在轩的面前好好表现一下。轩几天没有回来,不知道去哪里忙了。
晚上打开电脑,看到桌面有一个新的文件夹,是轩放上去的吧,轩自己有一个笔记本,有时也放些文件在我的电脑里,打开一看发现全是相片,全是天空的相片,各种不同的天空,晴朗的,阴霾的,变幻莫测。
有好几百张,不知道轩照这么多天空的相片干什么,猛地想起有部电影男主角寄了许多天空的相片给女主角,告诉她那是每次想念她仰望到的天空。
还有两天就是中秋,可轩还没有回家,你说过会等我的,难道你忘了吗?
我接到了一个电话,轩的朋友打来,他告诉我,你什么时候回来的,为什么不给轩打电话,他一直在等你的电话,临走前还在等。
他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来,异常冷静,我却觉得毛骨悚然。
我小心地问,轩走了,他去哪了,中秋会回来吗?
他永远都不会回来了。那边是哽咽的声音,电话挂了。
不敢相信,我打轩的手机,是他姐姐接的,告诉我轩一个月之前就因胃癌晚期离开人世,他一直在等我的电话,临走前还问我有没有给他打电话。
我知道上帝一定在惩罚我,惩罚我的任性,我恨自己为什么不早点打电话给轩,不,为什么要离开轩,离开这个最疼爱我的男人。
这一刻,终于醒悟,这个世界上原来没有一个人会永远等着你。
我打开电脑,一遍遍看那些关于天空的相片,试图想找出点什么,可是看不明白,凌乱的相片是轩的密码,我永远无法破解。
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红色mp3不停repeat阿桑的浅唱低吟:我们的爱情像你路过的风景,一直在进行脚步却从来不会为我而停,给你的爱一直很安静,来交换你偶尔给的关心……
把相片全部打印出来,厚厚一沓,五百二十张,“我爱你”的谐音。
中秋晚上,没有开灯,给遥远的父母打了个电话,自己煮了碗稀饭吃,很早就上床睡觉,恐惧这个团聚的日子。
半夜饿了,起床到冰箱里找东西吃,看到一盒月饼,打开一看,惊讶地发现是满满一盒的红心蛋黄,我可以想象得出轩小心翼翼地把莲蓉从蛋黄上剔下来的情景,泪水开始泛滥。
最爱你的人永远记得你最爱吃蛋黄,我捧着满满一盒蛋黄就像捧着轩沉甸甸的爱,任凭自己泪流满面。
轩,你在天堂还好吗?
我不再是当初那个被你宠坏的孩子,我慢慢学着自己长大,即使受伤也坚强得让你难以想象。你走之后的这个冬天特别冷,我找了份教书的工作,开始自食其力,经常和孩子在一起容易让人保持年轻快乐。我和学校的一个数学老师就要结婚了,婚期在春天,知道吗,他的背影和你很像,所以我特别喜欢从背后拥抱他。对了,我还发现月饼里的莲蓉其实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吃。
在这拥挤的城市,我时常感觉迷茫,我喜欢仰脸看你曾经看过许多遍的天,你拍下的相片我还是不解,听过一个王菲的解释,她说,你曾是我的天,让我仰脸的时候有一切。
我后来又在地铁口看到阿树,他边弹吉他边唱《爱我还是他》,似乎还没有放弃他所谓的梦想,但我经过的时候没有停留,不敢再轻易停留,生命中的有些停留是会彻底改变我们的人生。
我空闲时还在写小说,只是不管能不能发表,我都会把结局写成男主角和女主角虽然历经磨难但最后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他们一起看每天的日出日落,到西藏看蓝天,到沙漠看冷月,到海南看大海,到乡下看星星,到武汉看樱花,最后在阳朔的街上开一家酒吧,挂年轻时候的相片,生几个可爱的孩子,然后看着他们慢慢长大。你知道一定很开心吧。
那天我坐地铁,随手翻一本杂志,看到这段文字:如果有一天你可以了,你终于想起我了,而我却已不在,那么,不要伤心,记得下辈子要早点嫁给我。
我没有哭,因为眼眶里早已酝酿不出眼泪。
车厢里温暖如春,我知道下一个春天就要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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