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见她躺在桥下的水洼里。一双手脚还没在泥中。我想捂住双眼。
天还不太冷的时候。
差那么一点点,我甚至还可以抓住她的纤细的指尖。淡淡的粉色。
几分钟以前,我们奔跑在同一水平面。几分钟以后,70公尺割裂两个陌生人。
得。
雨还在悄悄地下。洗刷我脸上滑滑的恐惧。
无力地瘫靠在黯淡的水泥栏杆上面,惶然望着围观的模糊人群,眩晕。
不在乎误解的,只是,我承认她的吸引力。R&B般的。
每周末凌晨不约而同来这熙攘大桥跑步的时候,相视而笑的默契。
隐约开始。
戛然而止。
缓缓走来她的男人,拨开嘈杂,站在我的面前,用听不出感情色彩的腔调说,“你好。再见。”然后,静静趴在那一跃而下的地方,面无表情地,抽泣。我看见,他的嘴唇上有象是血的东西。
我沿着远离她那一边的行人道走开。擦肩而过,无数象是她的男人的面孔。
就这样吧。留恋,对于挽回,永远与事无补。
They drank up the wine
And they got to talking
They now had more important things to say
When the car broke down they started walking
And where were they going without ever knowing the way
[/SIZE]—————— Fastball
消失。
08/10/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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