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萧秋
无聊透了!
电脑莫名其妙的罢工;收音机里不是在放肝病讲座,就是性病防治;书架上想看的书一本都没;最喜欢听的那张BEYOND的CD也刮坏了;既不想出门也不想睡觉。无事可干,无聊透顶!
我去冰箱拿了个苹果,走到客厅时看见墙上的挂钟正艰难的维持着两点三十五分的姿势。“下午还漫长得很咧!”脑子里的兔子一边美滋滋的啃着萝卜一边对我说。
回房时随手拿了个小闹钟放在电脑桌前,静静的盯着它看。它对此根本不屑一顾,兀自按照它那一惯的节奏带着“咔喳咔喳”的声响悠然自得的走着。看来它在节奏上的把握甚是了得,像我这种外行人看来根本一步不差,或许就算是内行人也看不出什么差别。“能做到如此程度必然是下了一番苦功,付出了无数的汗水换来的。”倘若此时母亲在场一定会一边手指闹钟一边这么对我说。
看它自得其乐的样子短时间内不会理我了,得找点什么事干。如果就这么一下午死盯着闹钟,给人知道了一定非把我送去疯人院不可——若真是那样,必定是个灾难,而且脑子里的兔子也会受到连累——必须得找点事干。没有电脑、收音机、书和音乐的时候到底该干些什么好呢?
“咔喳咔喳”
“看电视吧?”脑子里的兔子不知从哪蹦了出来,它手里的萝卜变成了一个极其精巧的锤子。闹钟摆了个高难度的两点四十五分的动作。萝卜应该是被这傻兔子给吃掉了,然而锤子到底从何而来,是何用途我却不得而知。
极度无聊的时候,我居然会想到看电视!?这个发现对我而言无异于1492年10月12日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
已经七年没看过电视了——当然,家里电视还是有的,只是不想去看,或者说根本忘了有电视这么回事——“电视”这一名词于七年前被扔进了脑中名为“名词”的文件夹中一个标示着“家电类”的文本文档里,从此再未被调出。真不知那只傻兔子从哪又把它给刨出来了,也算是能耐。
说是讨厌电视之类绝不至于——小时常看来着,后来爹妈怕影响学习就不让看了,当时很想看的。至于从何时起不想看了兔子说它那完全没有记录,我也懒得自己动手去资料室找了。不过毕竟是大部份人赖以消磨时间的东西,里面究竟有什么吸引人的东西?七年没看电视了,不要说现在,就连以前电视里放的什么都记不清了。看电视——果真是个可行性相当高的主意——好主意。因为闲着无聊,所以看电视——完全符合逻辑,无论走到哪里都理直气壮。
这傻兔子偶尔也能想到个把好点子嘛!我本想就此称赞它两句,可它又不知跑哪去了。它时常这样,专心做着自己的事,偶尔帮我干点什么,对我来说却是帮了大忙,况且不用我喂,吃的东西都它自己找,完全不用担心,除了有点精力过剩外,还挺讨人喜欢的,所以我一直让它住在我脑子里。
“咔喳咔喳”
我去厨房扔掉苹果核,又倒了一杯咖啡。走到电视机前,扯掉已经积了一层灰的电视机罩,按下开关,坐下。
里面放的是电视剧,这点和脑子里隐约的印象差不多。电视台一半以上的时间都是在放电视剧,剩下一半的一半是广告时间,果真有那么多人喜欢看什么电视剧或者广告不成?我自然不得而知,不过像我这样的人根本不可能在几天甚至是几十天里的同一时段守在电视机前看什么电视连续剧,简直不可思议。何苦非要做这种类似于强迫症的事呢?
我闭上眼睛,想象着某一个时刻,成千上万的人像学生们听见上课铃似的准点坐在自家的电视机前,屏住呼吸,两眼死死的盯着电视屏幕,一声不响,注意力高度集中。在这个时间里绝不能干别的事,事先早已将电话线拔了,煤气关好,电铃也拆了,洗衣机、微波炉之类通通停下手里的工作,门口挂块写着“电视剧放映中,勿扰”的牌子。平时为了这个时间段充分调节好饮食,以避免中途想上厕所。沙发一定要柔软舒适,长时间坐起来才不会太累。手边准备好随处可及的零食,以避免突发性的肚子饿……
偶然想起爸妈从前在家也看电视剧来着,有一集没一集的看,一边看一边抱怨没好好看过一部电视剧。是否真有“好好看完一部电视剧”的人呢?想来还是有的。一想到这,不由对这些人钦佩起来。
想哪去了,我是专程来看电视的,看电视吧。“你这个人呐,就是做什么事都不专心,所以一事无成。”那只傻兔子不知从哪找来妈妈的围裙绑在身上,一蹦一跳,看着怪滑稽的。它自己似乎喜欢得不得了。
“咔喳咔喳”
电视里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大部份都是年轻漂亮的吧——气冲冲对一个帅气的小伙子嚷道:“从前不管什么事你都记得很清楚,可现在你什么都不记得,你心里根本没有我!”
记忆嘛——我和解下妈妈围裙的兔子一起跑去资料室。“有的!”兔子兴冲冲的拿着个落满了尘土的文件夹一蹦一跳的跑来递给我,“呶!这里!”我正想对它说声谢谢,结果它独自蹦去沙坑玩沙去了。
我拍了拍文件夹上的尘土,翻开来看。里面是个女孩子——她的事我全都记得。嗯,虽然事隔六年,和她在一起每一句话甚至是一些细微的动作都像放电影似的历历在目。我合上文件夹,仰身躺在沙发上,眼睛直直的盯着天花板上的一个黑点。何以如此呢?我就此思索了一番,最后得到两个结论:
①她给我的映象深刻——长得确实漂亮——这么漂亮的女孩在我这种足不出户却又不看电视的人来说是很少得见的。当然只是少见,也不能说完全看不到,光这点似乎有欠说服力。
②还有另一个原因,就是在一起时间少,一共只见过五、六面——准确说来应该是六次。不过真正相识是在第二次见,而且真正有时间交流的只有两次,少得可怜。
因为这样,所以印象深刻,甚至挥之不去。至于身边的朋友们倒是一个也不能像那样记得清楚的——在一起时间太多了,根本记不了那么多。
所以,所以什么来着?哦,对了,所以电视里的女孩在无理取闹。当我好歹想起时才意识到电视剧已经在播篇尾曲。根本没心思看,思维根本不受控制。
“咔喳咔喳”
看来我这种人还真不适合看电视。遂起身,将电视开关按了下去。然后躺在床上想那女孩的事……
她在新西兰还好吗?
兔子依然在沙坑玩着沙子。
“咔喳咔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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