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空的祭礼
 awty (2004-12-29 17:22:00)顶部 | 返回 | 村上春树的森林 
 序章 初见菲利克斯

1

公元2004年9月6日晚上7时3分。
我下班回到家,确切的说是我租住的一套两室无厅有厨房有洗手间阳台被房东改造成书房加洗衣房的旧公寓。在门口,正当我伸出右手准备打开永远不会上锁当作盗贼威慑物的防盗门时,我的左脚大脚趾隔着莱昂纳多休闲鞋撞到一件本不该存在的金属物上,金属物与同是金属物的铁门相碰发出金属物之间碰撞应该发出的“当”的一声。于是,我根据人之常情作出的举动是低下头,观察金属物的性质,并在大脑中模拟出对隔壁邻居乱丢垃圾的无教养举动所作的破口大骂声。结果,我在昏暗的楼道灯光的照射下,看见了一个被漆成可爱的粉红色的小笼子里,装着一只同样可爱的最多三个月大的小白猫。我惊奇的发觉自己这辈子也没见过皮毛纯白到如此程度的猫。然后,我看见了笼子上的名牌,上面用不负责任不可爱的印刷体写着:
属于你的菲利克斯

2

她不是我女朋友,不是我同学,也不是我同事。她只是我的室友,如此而已。她从前在东莞工作,后来到上海找工作,自然没有住的地方。由于各种繁杂而又不大合情理的原因,她便成为我的室友。于是每逢周末,同样无所事事的我们便一起逛街,一起吃饭,一起看电影,于是便自然有了上面那一幕。她是个好女孩,除了有时比较霸道,若她没有男朋友,我一定会追她,可惜的是她有,而且已经到了快要结婚的程度。
她的男朋友不久也到上海找工作,我们三个便住在了一起。
每当看见她和她的男友在一起嬉戏打闹,甚至被她男友气哭而受到他拥吻安慰时,我便会感到一种自然而生的伤感。我不曾和我的女友吵过一次架,也不曾把她气哭过,我尽自己所能去爱她,不想使她受任何伤害。但最终我们还是分手了。
我把小猫拎进家里,茉茉正在看电视。一见到笼子里的小猫,立刻发出一声惊叫,叫声中带着惊喜,但还是让我联想起某天晚上她见到一只两厘米长的虫子时的叫声。她制造出一阵手忙脚乱之后,才从笼子里不胜怜惜的把小猫取出来,抱在怀里。
“你买来的?”她笑嘻嘻地问我说,“很漂亮的一只猫呢。”
“才怪。”
“别人送的?”
“好心人没那么多,再说再怎么样也不会有人送我猫啊。是捡的。”
“这么好运气啊。”
好运吗?为什么我一点儿也感觉不到。而且刚好相反,我觉得此事一定存在什么问题。正像茉茉曾经说过的,我有超过所有白垩纪恐龙的想象力,而她认为恐龙就是因为想象力太过丰富才灭绝的。但即使我确实是想象力过剩,也不会硬把小白猫和国际恐怖主义的阴谋联系在一起。我认为它身上存在的,或许是一种暗示,一系列事件的开端。比如从明天开始决定是否该把它培养成为一个素食主义者以节省食物开支。
“该给它起个名字。”
“菲力克斯。”
“什么?”
“它叫菲力克斯。”我把笼子上的名牌给她看。笼子本身已经在她的破坏下寿终正寝了。
“我本来很想给它起一个好听名字的!菲力克斯……不好听。”
我端详了一下猫的脸:“虽然不好听,但也不是和它不般配。对吧,菲力克斯?”
小猫轻轻地“喵”地叫了一声,作为回应。
“要不叫它‘奶油冰棍’好了。”我又提议。
“应该叫‘白雪公主’!”
“太平常。而且它是男的!”我说。
结果,小猫只对“菲力克斯”这个名字做出反应。
“你是在哪里捡到它的?”
“家门口。”
“听起来像是有人特意送来的呢。”
“搞不好是你男友送给你的礼物。”
“不可能的,我太了解他啦。给他一个世纪的时间想,他也想不起会送一只猫给我。比较起来,我宁愿相信是猫妈妈送来的。”
不寻常的一件事,因此,猫妈妈亲劳大架送菲力克斯来这里,也不是没有可能。或许是遭到追杀的猫国小王子,但也不能把小王子锁进笼子里避难啊。白垩纪的恐龙们在想象的原野上快乐的驰骋。

3

这时有电话打过来,恐龙们使我没能抢在茉茉之前接电话。不出我所料,电话是打给我的,茉茉把电话递给我。这个时间只有一个人会打电话。
“喂,”我明知故问,“哪位?”
“是我。”果然是我父亲的声音,“听得出来吗?不孝子。”
“当然听得出。”我做出愉悦状。
“工作怎样?”
“还好。”
“要注意身体啊!”
“好的。”
“也不要放松了学习啊。”
“嗯。”
“刚才是谁接的电话?”
“我室友的女朋友。”
“你的女朋友?”
“我的室友的女朋友!”
“我还以为是你的女朋友呢。”
“您的想象力越来越丰富了。”
“你自己的女朋友呢?”
“我没有女朋友。”
“该找个女朋友了吧。”
“这种小事不用着急。”
“不着急不行!这是人生的大事。你已经二十五岁了!”
“二十四岁,不必着急。”
“一定要着急,列入议事日程,否则就晚了。”
“知道了。”
“刚才那个是你女朋友?”
“我室友的女朋友!”
“好,还有什么事吗?”
“没有,就是这样。”
“就这样。”
我挂上电话。
“你爸?”茉茉问我。
“是啊。”
“从口气就听得出来,应付差事似的。而且每次翻来覆去总是那几句话。”
我干笑了两声。茉茉跟她妈打电话总能聊半个小时以上,仿佛在对一部言情剧的台词似的。
“这周日市美术馆有个亨利.摩尔的展出,要不要去?”她忽然说。
就是后天啊。
“亨利.摩尔吗?为什么不和你男朋友一起去?”
“他要加班,而且他对亨利.摩尔什么的一点儿兴趣都没有。那么就这么说定了。”
“喂,不要自己决定啊。”
“不同意吗?”
“为什么不同意,反正周末也无事可干,闲得无聊。”
她充满恶意的嘿嘿地笑了笑,继续看电视,嘴里喃喃地仿佛自言自语的问:
“为什么你总也不想找个女朋友呢?”
“我不想让自己后悔啊,心想着注定有一天会遇到一个死心塌地彻头彻尾喜欢的人,如果在那之前随便找到一个结了婚,岂不后悔终生。搞出婚外恋来也不过是给自己和别人凭填烦恼。”
“问个问题。”
“请讲。”
“你有多久没有抱过女生了?”
“大慨不会超过二十四年吧。”这是骗人的,大学的最后半年里,我是有女朋友的,不过没人知道。
“如果有人希望你能抱她一下,你会答应吗?”
“从未想过会有这种事情发生,所以不知道会怎样。”
“所以你会一直不回答,一直等到对方放弃这个想法为止。对吧?”
我没有回答,因为对此同样没有答案。我完全忘记那段有女朋友的生活了,而且也不想再想起来。
有敲门的声音,极为猛烈地而且不友好的咚咚地响了两声。我们都没有去理睬它,都知道那是茉茉的男朋友回来了,这个时间除了他还能是谁呢?果不其然,随后传来了钥匙开锁的声音。
“天哪!”琳琳的男朋友进来的时候手里炫耀似的举着电费账单,尽乎嚎叫着说,“314块钱,上个月我们用了317块钱的电,我们都干了些什么?开了通宵的电器展示会吗!”
接着他把手伸向我,还好不是跟我要钱,而是递给我一封信。
“我的?”
“你的。”
我接过信。信看上去挺特别的:第一,它不像是广告商寄来的,而我实在想不出除了广告和帐单别人还会给我寄什么,但它也同样不是帐单。第二,它的信封上没有寄信人的署名地址和邮编,也就是说它可能是一封匿名信。
于是,在打开信封之前,我对着日光灯照了照,试图初步了解里面的内容。结果,我认为里面可能只有一张信纸。
“情书?”问话的是茉茉的男友。
“恐吓信?”问话的是茉茉。
“邪教宣传资料。”我说。然后我撕开信封,取出信纸,上面用打印的字写着下面一段话:

1888年,凡高在普罗旺斯租下了一间工作室——"黄房子"。他请高更来同往,两人一起工作,在这九个星期里,凡.高的神经时常出现过度紧张的状况。12月,凡.高曾用剃须刀威胁高更,后来他割下了自己耳朵的一部分。后来,他又极具幽默感的把这一小块肉送给他的女佣人。
1890年,7月27日,凡.高在一片麦田里朝自己的胸口开枪。他被抬回自己的房间,两天后在弟弟提奥的陪伴下离开人世,终年37岁。
在这段时间里,凡.高曾画过无数自画像。他的作画速度极快,有时甚至一天一幅,贫困的他当然不可能找到那么多模特,只好以自己为题材。于是出现了许多裹着耳朵的凡.高。

“这是什么啊?”我从信上抬起头,“传记小说推销商已经这么有格调了吗?”
茉茉的男友把信拿过去,和茉茉头抵着头把信看了一遍。
“我还是认为这是恐吓信。”他严肃的说。
“我还是认为是情书。”她说,然后立刻补充说,“尽管十分蹩脚。”

接着,故事便进入第二天了。
公元2004年9月7日星期二。
那一天并没有外星人来入侵地球,没有伊拉克的恐怖分子袭击白宫,同样也没有恐龙跑出来捣毁上海新建的F1赛场。那一天我丢了工作,除此之外,没别的意义了。
(待续)
 渡边升 (2004-12-29 21:31:00)顶部 | 返回 | 村上春树的森林 
 欢迎awty到来森林,期待续编。
 尘埃 (2004-12-30 10:32:00)顶部 | 返回 | 村上春树的森林 
 期待后续
 Hysteria (2004-12-31 2:28:00)顶部 | 返回 | 村上春树的森林 
 楼上是拖把吗?喜欢你的文章呢
 Lion (2004-12-31 21:39:00)顶部 | 返回 | 村上春树的森林 
 在上面的那些人期待着你的文章的时候,我也期待着.期待....................赞美的说话就不说了.还是很期待~~~
 awty (2005-01-4 15:09:00)顶部 | 返回 | 村上春树的森林 
 天空的祭礼

第一章 初始化

(关于A君和使他陷入困境的手提箱)

A君从早晨开始就在思考这件事情的解决方法。一大清早,他匆匆忙忙地吃过早餐,像往常一样,吻过妻子,然后去赶公交车上班。但他根本没有上往常坐的那路车,而是上了最先见到的公交车,他手里拎的也不是往常的那个黑色革面手提包,而是现在这个银白色硬皮手提箱,但愿妻子没有发觉其中的区别。公交车箱里稀稀落落的坐着四五个人。A君每天坐的那路车连只脚都很难插进去,每次A君都是把身体紧贴在前面的人身上,小心翼翼地在车门边缘上摆好自己的两只脚,好让它们在车门关闭不至于被夹到。因此,现在这辆车简直就是天堂!
他舒舒服服地坐在公交车上打电话给公司,说自己病了。什么?有公交车发动机的声音?耳朵真的很灵敏,可惜听错了,是隔壁在装修。天哪,好吵,对病重休息的我来讲真是个灾难。咳咳。再见。

车在一个车站停下来。A君没听说过这个地方,估计离家已经很远,便下了车。坐在路边开始思考自己的处境。有什么样的人会接受一个陌生人送的手提箱?

这正是A君陷入的绝境。身处绝境的我们,由心出发的各种念头,会纠缠我们理性的判断力,从而偏离脱出绝境的方向。恰如初入水的落水者,一味蛮力挣扎,反而阻断水的浮力,直至溺水。因此,A君决定用沉着冷静来解决目前的问题。
A君坐在路边的一条石凳上,石登位于两棵六七米高但枝叶开始凋敝的法国梧桐中间。A君的脑袋恰好处在梧桐树枝阴影组成的一个四方形方框内。因此,入秋的阳光将热量传达给他的黑发并进而送入他的大脑,暖洋洋的格外舒服。有利于思考。
A君面前立着一个银白色的手提箱。箱子是有密码锁的,但它现在并没有起作用,A君很清楚这一点。想打开箱子,方法如下:1、按动手提箱侧面标有"PUSH"的两个按钮;2、抛开箱盖。
但是A君不能打开它!箱子里有什么不是问题,问题在于打开箱子的过程。A君必须找到一个陌生人,把箱子送给那个人,并且让那个人在自己面前把箱子打开。这一切过程务必在今天晚上12时之前完成,否则……一定会发生不可设想的大事情。
如果没有人接受这只手提箱并当面把它打开会发生怎样的事情呢?失去工作?失去那个薪资薄如义工的工作?失去那个五年来让他只有三千元积蓄的工作?让那该死的工作他妈的见鬼去吧。
我会不会失去妻子?A君敢肯定自己在妻子的心目中已经不像五年前一样高大英俊值得依靠的丈夫了。婚姻生活让他们的情感同时生锈了,不,不仅仅是生锈,他们的情感已经像在干燥的空气中放了十年的面包一样外表丑陋坚硬实质脆弱不堪了。妻子甚至失去了想与他离婚的激情,对半死不活的关系坦然处之了。这很可怕,想了就感到可怕,不想就更可怕。失去了妻子,也无所谓吧,A君甚至惊奇的发现在内心深处希望这种事发生,或许可以给人生重新注入活力也不一定。但手提箱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
也许,手提箱会造成世界末日。不过A君并不害怕世界末日,世界末日不会是他个人的事,也不该由他个人来承担。世界末日到来时,谁都应该有责任,所以A君也不用为自身的责任感到任何的歉疚。
手提箱将造成更加可怕的事情,可怕到连A君也会认为不惜一切代价也要让它不会发生的程度,可怕到A君根本不想知道会发生什么事。这听起来有些怪异,但任何人处于A君的境地也会有同样的感觉。
A君开始四外张望,寻找一个适合的目标。任何一个错误的判断不仅会给自己带来麻烦,还会使可贵的时间浪费掉。
因此,必须冷静,再冷静!


1

那时我毕业不到一年,是个生活枯燥乏味,薪资微薄形同义工的上班族。每天早晨,我都会像根木桩一样站在一家经营上海本邦菜的餐馆门口等班车。餐馆左边是一家永远与我形同陌路的女子美容馆,右边是一家花店。花店的生意好坏我不知道,只知道它每天都是三家店中早开店的,店里上百种花草,上上下下叠得满满的,煞是好看。店里有两个卖花的女孩。我经常看见的是个胖胖的女孩,神情总是略带羞涩,戴眼镜,年纪大约二十五六岁,天热时常穿白色衬衫,稍冷时套一件红色短风衣,她每天早晨都整理外面的花草。偶而有一天,我往花店里面望了一眼,看见了另一个女孩,背对着我,穿浅蓝色衬衫,身材苗条,身高将近一百七十公分。
我在大脑中时常想象高个儿女孩正面的容颜,当她转过脸面对我时,会不会达到惊艳的效果呢?
今天,我往花店里张望时,刚好看见高个儿女孩在往店外看,容貌果然如我预想一样的漂亮。这次命中在我一生中是很少见的。我很快把视线转向美容店的招牌,表情一定很坦然,很若无其事,很冷漠,心情却像在做贼,仿佛刚刚偷看了不该看的东西。招牌上的模特自然同样是美女,可以不具备真实感,即使盯着看也不会有人会感到尴尬。

2

班车一反常态的准时到达公司,我漫不经心走进办公室。从包包里往外掏东西时,我的手指触到一个毛绒绒的东西。我脑中念头一闪,一把把那东西抓出来。果不其然,是那只小白猫菲力克斯。
“好可爱啊!”第一个看见它的女同事惊叫道。
“你竟然把宠物带到公司来”。另一个年龄稍大些的女同事面带严肃地说,“虽然它的确很可爱。”
我无心关注她们的反应,因为我正在担心猫是否在我的包包里进行过不合时宜的新陈代谢活动——我的包可是苹果牌的啊!还好,我的手在包里没有再接触到什么不该有的东西。
我顺手把菲利克斯丢进抽屉里,说:“它只是……”
“不知道从哪里来的,莫名其妙地在你不知道的情况下出现在你的包包里。”一个男同事打断我的话,一口气替我解说完理由。
“没错。”我立刻坦白。
那同事两手一摊:“多没创意的借口。”
“那可是从你的口里说出来的啊!”我叫道,“呯”的一下关掉抽屉。与此同时,几个女同事几乎一起尖叫起来,难以想象平时动不动就唇枪舌剑的她们竟然会如此步调一致。
“你夹到它了!”她们中的一个代表其他人朝我叫道。
我正要说话,桌子上的电话响了起来,我抓起电话。
“是马林吗?”电话那边是部门经理的声音,“到我的办公室来一下。”
“好的。”我无视女同事们向我投来激愤的目光利箭,大摇大摆向经理的办公室走去。
临近经理的办公室时,我猛一回头,正好看见一个女同事正小心翼翼地打开我的抽屉,其她女同事脸上挂满担忧的神情向抽屉里面张望。

3

我走进经理办公室,经理从手提电脑前抬起头对着我,一只手把电脑合上,摆出一副打算促膝长谈的架势。
“请坐。”他用手指一下办公桌对面的座位。
我竭力以诚惶诚恐的姿态坐下,这并不是我喜欢的。
“感觉现在的工作怎么样?”
“很不错。”还好,差不多,一般般,凑合,糟糕透顶!
“你是T大学毕业的吧?”
“是。”
“很不错的大学啊,想必经过一番努力才考得上。不觉得工作不适合自己?”
我摇头。你觉得现在适合自己的工作很好找吗?
“我们是生活在一个充满竞争的时代。”他对我说,手指不经意的把一束头发撩上超过二十厘米宽的大脑门,“因此,有时我觉得我们甚至要比野兽更加野蛮。所不同的是,野兽靠体力实现弱肉强食,而我们人类用大脑。但这或许会比野兽更加残忍,绝对需要更多的冷酷无情,绝对不能心软。尤其是,我们作为一家贸易公司,这一点尤为重要。表面上,我们对一切人都十分客气,人情吗,交易最重要的本钱。但客气并非无限度的,要看客气的对象有无价值。对客户的正确评估很重要,否则我们在一个客户那里吊死了,也看不见一点油水。不止是浪费口水,也是在浪费时间,浪费更多的机会。你的能力我了解,年轻,有冲劲儿,学历也好,但我发现我在培养你时出了差错,把你引向一个错误的方向,这是我的错。但是,有一年了吧,还不晚,年轻嘛,有的是时间,现在改还来得及。因此……我认为你并不适合……”
“如果是因为那只猫……”
“什么猫?”经理警觉的问,脸也从和蔼的微笑切换到看门的忠狗发现异常声响时的表情。
“没什么。”我急忙说,你的女性手下们正在利用上班时间调戏我的猫!“你的意思简单来讲就是要辞退我,我的理解没错吧?”
他遗憾的摇头:“也不能那么说。我只是觉得你换个行当一定会做一番大事业,对得起自己苦读四年,也前途无量啊。”
“谢谢,以及你这段时间的关照。那么我现在就告辞了。”
“再见。”他再度对我微笑并点点头,以对我的识时务表示欣赏。
妈的,想让我走人还费那么多话,想秀一下蹩脚的口才。
回到办公室里,我在桌上和抽屉里翻了翻,没有什么需要带走的,除了那只猫。我和善的把猫从前女同事的怀抱里要回来,又塞回包包里。
女同事们不胜怜惜的盯着我的包,又迷惑的看着我。
辞职手续明天再办吧,我想,现在只想尽快离开这里。
“你要外出吗?”一个前女同事提出这个傻里傻气的问题。
外出也不一定要带着一只猫啊,所以,还是交给我们来照顾吧。
我对她们意味深长的微微一笑,说:“我刚刚辞职了,多谢长久以来的照顾。”
前同事们立刻都露出非常吃惊的表情,随即又被公式化的遗憾替代,真的值得吃惊和遗憾吗?
我大步走向门口,脑子里已经把辞职手续过滤了一遍:写辞职报告,交接工作,交合同书,交胸卡,结算薪资,转移人事关系。真见鬼,怎么会有那么多事,而且我又是怎么会了解得如此清楚,就好像我曾经无数次被炒鱿鱼似的。
算了,就让这些手续见鬼去吧。

4

在公司门口,我看见一块白板,是用来记录每个人外出去向的,上面还没有一个字。我拿起一只黑色的笔,在白板上画了一张巨大的正在微笑的嘴。开心的笑也罢,无奈的笑也罢,苦笑也罢,嘲笑也罢,傻笑也罢,总之随便看它的人怎么理解了,反正也是为了造成人们困惑的恶作剧。这就是我的临别礼物。
别问我为什么这么做,我自己也不知道。
步行了很长一段路,我才到了最近的公交车站,假如没有班车,每天走这一段路的话,死活都再不需要任何减肥措施。
我把菲利克斯从包包里掏出来,想让它也透透气。并非是我害怕招惹动物权益保护协会——即使那个协会真的存在,也未必会保护一只没有上户口的猫——而是因为我自认为不是个冷酷的人。
但拎在手里的菲利克斯让我觉得很不对劲儿,毛发有些发灰,总不会是在包包里呆大久而受潮了吧!
一辆公交车带着异味和声嘶力竭般的噪声停在我面前。我认为这车铁定有引擎故障,但司机不这么认为,他只盯着我,客人只我一个,我只要一扭头,他立刻开车逃走。我想我大概有四五年没见过无轨电车了,据说那东西太多电线有碍城市美观,又容易半途抛锚,已被淘洮,只在老城区有部分年迈残余在苟延残喘,其他均用呼吸废气的现代化大巴代替。我是个怀旧又落伍于时代的人,所以也实在看不出有什么进步。
我把菲利克斯又塞进包包里,像塞一只毛皮手套,然后上了车。
王子殿下,放风时间结束了!

故事正在一丝不苟地发展下去,而生活却在偏离圆心……
 awty (2005-01-12 10:34:00)顶部 | 返回 | 村上春树的森林 
 天空的祭礼

第二章 用口香糖杀人,七叶龙胆,新工作

(关于A君和使他陷入困境的手提箱)

A君听到身后传来小孩子的叫嚷声。转过头,看见后面的一个小公园里,几个小孩正在沙堆里堆沙堡,嘴里叽叽喳喳地议论不休。一个小女孩坐在旁边的秋千里,痴痴地瞪着两只大眼睛,看着其他孩子。
A君灵机一动,拎着手提箱走进公园,走到那个小女孩面前,蹲了下来,微笑着直视她。手提箱藏在身后。
“小妹妹,叔叔送你一样东西玩,好不好。”A君极力作出和蔼可亲的表情说,却发现自己的口气更像个骗子。
小女孩把眼光集中在A君的鼻子和嘴之间的地方,一句话也不说。
A君兴高采烈地从背后拿出手提箱,放在小女孩和自己之间,嘴里伴着进行曲,以便增加快活的气氛。但无论如何他都觉得局面一点儿都不快活,甚至有那么一分古怪的凄凉。
“叔叔这样东西可有趣啦,要多么有趣有多有趣,简直是非常有趣。”A君在心里禁不住大骂自己今天面对一个小孩竟变得这么拙于言词。他已经无后路可退,只有尽快把手提箱送给这小孩,然后回家蒙头大睡一场,解除心理的疲惫。
小女孩把右手食指含在嘴里,瞪着一对乌黑的大眼睛。
“快打开啊!”A君竭力怂恿着,并不知道自己的微笑已经硬化到了滑稽的程度,“不想知道里面有什么吗?”
“我知道里面有……什么。”小女孩突然开口说,手指依旧没有离开嘴唇。
“什么!”A君大惊,“你知道?告诉我,里面是什么东西!”
“里面装的是……小孩。”
“小孩!?”
“而且……而且,你也要把我也装进去。”A君查觉到小女孩的嘴唇在抖动,眼圈微微发红。
她继续说:“妈妈……妈妈说那些人总是带着个箱子。然后,遇到小孩,就让小孩把头伸进箱子,看里面的东西。然后,然后,他们就会把小孩塞进箱子里带走。然后,然后……”小女孩说到这里终于忍不住放声大哭起来,并且在哭声中巧妙地加入“妈妈”两字作为伴奏。
“怎么……怎么会!”A君惊惶失措地叫道,他完全没有预料到现在的小孩的想象力竟然丰富到这种匪夷所思的地步,“你看这箱子这么小,里面只有可能是……糖果(多么愚蠢,竟然会有满满一手提箱糖果!),还有……还有,布娃娃,没错,箱子里装的是布娃娃!”
A君的话毫无效用,小女孩的哭声越来越响。
“快放开我的孩子!”A君听到一个女人的尖叫声。他抬起头,看见一个二十八九岁的女人正向自己怒目而视。她一只手紧紧抓着几个装满菜的塑料装,另一只手挥动一个小手包。她又叫道,“如果不放开我的孩子,我就要叫警察了!”
A君立刻慌了神,手足无错,心里充斥了对这对母女的恐惧。他看见远处几个女人聚在一起,小声地叽咕着,偶尔偷偷望上自己一眼,而她们的双脚却在小心翼翼地向沙堆里的孩子们移动。
小女孩的妈妈开始向后退了几步,想了想又向自己的孩子走了几步,手里的菜和手包同时掉在地上,双手捂住脸也哭了起来。
A君知道再在这里呆下去难免会大事不妙,被抓进警局可就惨了,那样箱子就不是“送人”,而是“没收”了。他没有再继续犹豫下去,抓起箱子转身就跑,背后两个女人的哭声相互呼应伴奏,许久才断断续续地消失了。

1

“把口香糖裹在舌尖上,咬住后面,然后吹气。”说着,茉茉吹出了一个小小的圆圆的白色泡泡,而后啪的一声爆掉了。
我也嚼着在嘴里反复揉吹,活动舌尖,笨拙的压扁口香糖,让它在口腔里四处翻转,像用平底锅煎大饼一样。半个小时之后,我终于还是不得不放弃了。
她咯咯地笑起来:“笨蛋!”然后又吹出一个泡泡,自然之致,随心所欲。
“人是各有所长的。”我说。
“是啊。”她说,“但无论如何,这辈子你都别想吹出一个泡泡来。”
我点头认同。
“知道吗?假如这个泡泡不会破,可以一直这样吹大,大到可以把一个人密不透风的包裹起来。那该有多妙!”
是啊,我想,只是泡泡大是大了,包在里面的人却一定不是滋味。这使我想到以前工作时的感觉,但最终,这个泡泡还是破了。
有许多路,低头走是直的,抬头看却是弯的。有的人偏偏喜欢低头走路,准备随时拣钱包。很不幸,我也是这样的一个人。一如我刚毕业时找工作的感觉一样,一年的工作经验并未给我找工作带来多大益处,这是我始料未及的。虽然随着我寄出的简历的增多,面试的机会也多了起来,但结果都无一例外将我拒之门外。我也日复一日的感到坐吃山空的压力。
除此之外,我反而产生出一种放松,发现自己实际上是很适合这种悠闲的生活。轻闲之后,生活也变得有规律起来,早上六点必定起床,到外面慢跑一小时,之后洗澡,自己做早餐,中餐与晚餐同样自己做,竟较之以前丰富。甚至让人感到一种如释重负的凄然。
茉茉的男友对我做的菜赞不绝口。
“唉呀呀,这样的手艺真是不得了,比外面餐馆里的强多了,用料又多,吃起来过瘾,还省钱。”
我对此一笑了之。这厨艺是我失恋之后学的。那时我连面都不会煮。我不知道前女友是不是因此而离开我,但我想以后大概不会了。
面对各种各样的选择、压力与诱惑时,有谁能完全彻底的没有犹豫,超然于世外,不理会任行干扰去完成自己的梦想呢?不只是梦想,还有许许多多人生的十字路口。不存在不经历选择的生命。但我选择了不去选择,因为我的懦弱与胆小。
我经常在公寓附近散步,尽量让脑袋处于空洞无物的状态,以悠闲的漫步衬托周围路人急匆匆的脚步,对立于都市的高节奏。
周六早晨,茉茉在家里睡懒觉,她的男朋友跑到公司去加班。而我出去散步。
路过那家花店时,以前每日在这里百无聊赖等车的感觉騰地回到我身上。从今往后,这种感觉或许都不再是必要的了。我默默地注视两个卖花的女孩良久,身后传来一声轻轻的车喇叭声,我转头后望,没有看见那个熟悉的车牌号。不久前还曾发生的情景,现在竟如隔世。大概是人已经无可挽回的完成了单向的蜕变。我低下头,看见自己身上穿着T恤、牛仔裤,脚上套着网球鞋。自己已经度过了那个穿着白衬衫和皮鞋的时代,然而不知哪一天却必然要重返那个时代。但我清楚,自己并不真正属于那个时代,返回去,不过是为了生存,只不过,生存是必要的。就像生就家养的鸟儿在放飞之后迟早要返回笼子。
胖女孩招呼我时,我才注意到自己正出神地盯着一束硕大的黄色的花看。
“想买花吗?”她笑着问。
我又愣了一会儿,才回过神来,略带尴尬的摇头,而后又点点头:偶尔买束花回去也未尝不可。
花的价钱不贵,亦或说对于从未买过花的我来讲,比想象的要便宜。抱着花回家的路上,我才想起竟然忘记问买花的女孩这花的名字。其实,说起来我自己并不十分关心这花到底该叫什么,但若是被茉茉问起来,不免无言以对,自然被她再次嘲笑一番。

2

“先生!”
面前有人一声大叫,使我吓了一跳,才发现自己几乎要撞在这人身上。这人比我矮一个头,身穿黑西服,白衬衫,黑领带,黑皮鞋,整个儿打扮与这个时节极不协调,使人骤然想起《黑衣人》中的特工,要么就是保险推销员。他仰着头,像是试图用他的下巴与我的下巴来一次亲密的接触。
“对不起。”我说,然后试图绕过他。
“能和我一起喝杯咖啡吗?”
“什么?”
“能和我一起喝杯咖啡吗?”他重复道。
我犹豫了一下,第一个念头是拒绝,第二念头是把第一个推翻。拒绝并非不好,毕竟站在人流不息的大街中间,再古怪的人也不能冒然把我怎样。但这种古怪的突发事件对于我这个正外于失业期,将会一天到晚无所事事的人来讲,是颇具诱惑力的。因此与一个素未某面的怪人一起喝杯茶也许会是个很有意思的决定。
走进邻近的一家咖啡馆,我们面对面坐在他刻意选择的靠窗座位上。此时我便觉有一丝的后悔了。怀里抱着一大束花与一个全身打扮如日本人的家伙面对面喝茶,莫名奇妙得如穿着两只不同的鞋招摇过市。
他要了最便宜的十五元一杯的摩卡。我把目录来回翻了两遍,习惯性地问服务生有没有哥伦比亚特级,服务生诚实地摇了摇头,然后我就点了杯柳橙汁。这主要是基于一种个人的爱好,或者说是一种顽固不化的思维定式,选择饮料时有意无意的总是会选橙汁,无论是坐在茶馆、咖啡店、酒巴亦或快餐厅里,除非有哥伦比亚特级咖啡可以代替。当然,连我自己也不知道橙汁和哥伦比亚特级咖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当然其中价格的差异却是巨大的,因此常常使服务生报以怪异的眼光,仿佛一瞬间看透了我的本性一样。
“看你的眼神是不是觉得我的穿着有点怪?”他忽然问,手指小心翼翼地抚平西服上衣上的一个皱褶。
我点头。
“这是为了增加幽默效果,不是吗?”他脸上堆出微笑的样子。
“我倒是觉得你看上去让人觉得很热。”我实话实说。
“是吗?”他看上去有些惊讶,又带了点儿失望,眉毛上扬凝思了一会儿,说,“或许有些道理。”
这时服务生给他端上来他的摩卡咖啡。他把奶和糖都加进去,小心翼翼的不让一点儿掉在托盘上,用勺子搅拌了两下,端起来喝了一大口,又轻轻放下。
“首先应该自我介绍一下。”他说,“我叫三十六度五。”
“听起来也不怎么正常。”
“当然正常,一般人都是这样的吧。”
“那是在指体温而不是姓名时。”
他笑了一来,全身也随着笑声抖动:“很有喜剧效果吧?”
我有一种想立刻站起来走人的冲动。
“听说你失业了。”他说,把头伸向我,眼睛专注地望着我,话题转换得十分生硬。
我又点头。
“很好。”他说,收回了伸长的脖子,“这很好。或许你觉得我这样说不够礼貌,但这确实很好,很好的机会。你自己认为呢?”
既然他用如此多的“很好”来强调,我也无意反驳,于是便表示赞同。
“其实机会现在已经来了,一份新的工作,将会由我提供给你。只是工作的内容现在还不便直言相告,但绝对是适合你的工作就是了。因此不必有任何的犹豫或者怀疑。”
“如果我不知道工作的内容,又怎么开始工作呢?”
他开始端详起我来,恰如古代祭司仔细审查甲骨上的每一道裂纹。
“过不了多久,”他开口说,“无论你是否愿意,工作都将开始,到那时便会知道工作的内容了。”
“知道你怀里的那束花叫什么吗?”
我摇头。
“它叫七叶龙胆。”
“唔,谢谢指教。”
“知道它代表什么意思吗?”
“不知道。”
“我也不知道。”他略带遗憾的表情说,“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拿着它,而且你是不是连要把它送人还是自己留下都没确定?”
“大概吧。”
“而且你失业,一天到晚无所事事,穿着牛仔裤和T恤衫,没有女朋友,家里却还养着一只黑猫。”
“白猫。”
“总之是猫,那也不是很重要。所有这一切都说明你是做这份工作的最佳人选。”
“就像象征意义?”
“象征意义!表相的巧合象征了你的思维方式,你的人格,你与工作的共鸣。”
“有意思。”
“你接受这份工作了吧?当然了,你一定会接受。你有接受的理由,比如说你现在正需要一份工作,却不知道自己想要做什么工作。”
“那么我就非要接受一份不知道是什么工作的工作吗?”
“没错!”
“真有意思。”
“就这样吧,喝完你的饮料后坐地铁到衡山路117号去。”
说着,他咕噜咕噜地把茶一点不剩地喝完,丢下皱皱巴巴的一张十元和一张五元,站起来扭身便走了。他近乎强迫地要我接受一份工作甚至连请我喝杯咖啡的想法都没有!不过从一开始他也没有说是要由他来情客吧。
我侧过头,看着街上不同面孔不同资态的路人,缓缓地喝着柳橙汁。他让我喝完我的饮料,却没有规定喝饮料所用的时间。我在喝饮料的空档里,给自己点了一份黑胡胡椒牛柳套餐。虽然实际上离早餐时间并不久,但我却非常需要食物,就像很多心情糟糕的人一样。

3

我十点钟时走地铁站,东张西望地等地铁列车,顺手给茉茉发了一条短信,告诉她我莫名奇妙的找到了另一份工作,大概不会回去吃午饭了。我想,以她的性格十之八九会干脆放弃午饭,躺在床上一边吃零食一边看电视直到下午吧。
车站指示牌上显示地铁还有一分钟进站时,我看见了那个漂亮高佻的卖花女孩。
她穿着粉红色浅花纹的长连衣裙,轻描淡写地站在黄线旁边,仿佛依然站在花蔟之中准备洗去绿叶上的灰尘般自然,但却极引人注目。
我凝视了一会儿之后,发现她竟几步已经走到我面前,指着我手里的花,面带愠色的问我:
“你为什么要买这束花?”
“我也不太清楚。”我老实的回答。
“谁让你买这束花啦!又没有什么人可送,而且又失业了,平白无故的浪费钱。”
我失业还不到两小时,全世界认识不认识的人就都知道了,我的职业什么时候像美国总统一样受人关注了?
“我并不是故意的呀,而且这还是从你的店里买来的。这么对待为你们带来利润的顾客,不免太失礼了吧?”
“我只是在那花店打工而已。但问题都在于你为什么什么花都不买,偏偏挑了这一束七叶龙胆。”
“除非你们当初就没有把它摆出来。”
“还有,你现在打算去干什么?”
“工作。”
“那个人找过你了!”
“如果你说的那个人也叫三十七度五的话。”
她不禁长长的叹了口气:“结果还是迟了一步,现在说什么都晚了。都怪我当时没有注意你。好吧,我陪你一起去。”
“去哪?”
“当然是你要去的地方,那人要你去的地方。”
“好吧。”对于一个美女要求与我同行,我没有理由拒绝,于是使愉快的答应。
在车厢里,我看了一眼手机,茉茉没有回消息。

4

以前在地铁里,每到一站,我便把每一个进来的女孩的脸看一边。茉茉问我为什么。
“当然是找美女啦。”我认真的回答。
然后我又开始了新一轮的注视。后来她终于忍不住笑了起来,我也笑了,问她笑什么,她只是摇头,笑得前仰后合。

现在,我身边就有一个美女。
虽然是工作日的上班时间,但地铁里的乘客也只不过是相对于高峰时段少一些。原本只能坐六个人的座位上挤了七个人,还好没有一个是出号的胖子。她虽然高,但很瘦,紧紧的靠着我。地铁刹车时,她的头侧向我,浓黑的长发落到我的肩上,一股淡淡的幽香向我扑来,与我手中的花香刚好溶为一体,沁人心脾,使人浑然忘我。
也许,今天所遇到的,并不都是倒霉的事。
“忘了问,你叫什么?”她突然对我说。
我急忙把脑中已经陶醉的恐龙们唤醒,说:“我叫马林,你叫什么?”
“阿镜,镜子的镜。”
“好奇怪的名字。”
就像故意给一本奇怪的书搭配的一个奇怪的标签。
“为什么你的表情会这么怡然自得?”
“有什么不对吗?”
“你对自己的处境一点疑问也没有?”
“疑问嘛,我也觉得应该是有一大堆的。但我生来不喜欢问问题,总是自己去思考答案,也许是对问题本身的措辞欠缺该有的深刻认识吧。所以,从小就不是老师们喜欢的那一类学生,从初中到高中再到大学都有许多老师不认识我。而且对于今天的事,我想要解释起来也有困难吧。”
“怪人。不过到了之后,你自然也就知道了,而且的确是不好用言辞来解释的。”
“世间的大多事都何尝不是如此,解释了也许会徒增听者的困惑吧。”
类似的话我也讲给以前的女友过。面对一个美女,不把她和我以前的女朋友作比较是不可能的。我的前女友是个毫无疑问的美女,美得让一般的小男生在她面前连句整话也说不完,恐怕有我这种总是胡扯的男朋友也是对她的亵渎吧。

5

不久,地铁已经通过了徐家汇站,接近衡山路站了。因为衡山路路靠近上海图书馆,所以我曾无数次来过这里。无论哪一次来,这一站总不会有许多人下车,虽然衡山路上有无数酒吧。我没有在上海泡过一次酒吧,在北京泡过,广州泡过,深圳泡过,厦门泡过,惟独在对我来讲无比熟悉的上海没有泡过酒吧。这不能不说是一大憾事,尽管我不喜欢酒吧,尽力回避一切酒类。当我和阿镜开始在衡山路上数门牌号时,我忽然非常想走进其中一家酒吧,和阿镜面对面聊上一天,把那个莫名奇妙的工作远远抛开。我没把这想法讲给她听,而是让给恐龙们发挥想象力去了。
很快我们便站在了117号门前,我没想到这年头在这种地方会有这么大号的私人宅院。作为一个俗人,拥有这样的一个住所从来都是我的梦想。
“现在后悔的话,还来得及吗?”我问阿镜。
“恐怕来不及了。”她回答。
于是我按响了门铃。

故事正在一丝不苟地发展下去,而生活却在偏离圆心……
 awty (2005-01-20 10:36:00)顶部 | 返回 | 村上春树的森林 
 天空的祭礼

第三章 电话,以及靠电话生活的人

(关于A君和使他陷入困境的手提箱)

A君直到跑得筋疲力尽才停住,扶着墙大口大口喘气,心想自己有多久没有跑过步了,三年?还是四年?连小肚子也突出来了,上学时还一向以自己的体育成绩为傲呢,这次恐怕连五百米都没跑到,搞不好只有三百米。幸好年初回家乡的时候没有答应高中时的同学去踢足球,否则指定洋相百出。青春活力已经被小肚子和皮下脂肪挤跑了,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但危机感总归只是危机感,自己放任其持续下去的可能性非常大,恐怕要以工作又忙又累为借口一直到退休为止吧。
A君好容易喘匀了气,一抬头,正好看见眼前的地上坐着一个乞丐。乞丐头发稀疏、花白,杂乱的贴在头皮上;身体极瘦弱,极脏,双腿很不自然的扭曲着;手里端着个放了几枚硬币的铝盒,直愣愣地看着自己。两人相互注视良久,乞丐首先记起了自己的职责所在,手轻轻掂了掂铝盒,让里面的硬币发出点儿响声,嘴里咕弄了一句“行行好”之类的话。
A君立刻伸手进衣袋里找硬币,心想给这个乞丐点儿好处,自己说不定时来运转。这是个从小到大都根深蒂固的想法,一种荒谬的善有善报论的缩微版。但当他用手指数出口袋里的硬币总数时,不禁用另一只手一拍大腿,在心里痛骂自己的愚蠢,自己完全可以把手提箱送给这个乞丐!乞丐总没有理由拒绝吧。
A君对乞丐和善的一笑,蹲下身来,把手提箱往乞丐面前一放,说:“这个送你。”
乞丐手中的铝盒铛锒一声掉在地上,硬片从铝盒里掉出来,有几个立刻滚得远远的。乞丐瞪了两颗布满眼屎的眼睛看了看箱子,抬头看A君,又看箱子,然后用两只手拼命去掰左腿,大叫一声,左腿掰正,额头上嗞嗞冒汗,在肮脏的脸上冲出几道印痕,就像用水冲出水沟一样。然后,乞丐又去掰右腿,惨叫一声,又掰正,头上已经大汗淋漓,眼泪也流出来,脸上的脏泥完全冲散了。然后乞丐从地上一跃而起,扭头大步飞奔而去,速度大有挑战世界纪录之势,把惊得合不拢嘴的A君、可怜的手提箱、盛钱的铝盒和四散的硬币遗弃在原处。
A君实在想不通是什么地方出了问题,只能以好事多磨来安慰自己。虽然自己遇到自绝对不是什么好事,但如果很快便解决,未免太过容易。
但是,无论基于何种理由,连乞丐也不肯接受施舍未免还是太过分了一点!

1

“谁?”门上的对讲机简短的问。是男声,但分辨不出有多大年纪。
“是我。”我回答,接着连我自己也觉得这句话太不得要领。对方根本没理由认识我,听出我是谁的可能性也几乎没有。
但对方出人意料的说:“等你很久了,马上会有人去给你开门。”
我在门的上下左右找了一遍,试图发现隐藏在某处的监视器,而监视器的另一端应该是那个把自己打扮成黑衣特工的人,换别人没理由认识我。但我没找到,换句话说,如果是故意隐藏的监视器也不会轻意让人找到。
给我们开门的人是个没有什么真实感的五十岁左右的男人,像是从描写中世纪欧洲豪门的电影中跑出来的管家,连穿着和无表情的脸也让人有相同感觉。
他简单看了我一眼作为确认,然后说:“进来吧。”他没有看阿镜,仿佛她不存在似的。
豪宅的里面比外表更加豪华,除了院落里精制的流水小桥草坪,我不想再作任何多余的描写。
我读本科的T大,拥有两个最大的特点:
一是食堂,因为学校是以“吃在T大”闻名的。因此,在大学四年里,我经历了十四次美食节,见证了三个现代化的新食堂落成,而且一个比一个甚称现代建筑的典范。
另一个特点就是永远也修不完的路,修路的过程如下:
1、砸碎已经破碎并下陷的石板路面;
2、把碎石用手推车拉走;
3、用新土把坑填满,夯实;
4、辅上新的石板,并用水泥把边缘补平;
5、下雨;
6、用一辆汽车再次把石板压碎并使之下陷;
7、重复以上步骤1~6。
而现在我眼前的庭院里的这些景致,显然不曾经受过任何类似T大的路一样的糟蹋。它们是经过精心设计,并有完善而细致的养护措施,才能像现在这样达到人工极限之美的。但也像管家一样,如浮在地表的微缩版海市蜃楼,没有一点真实感。
关于T大的路,我的印象是无比深刻的,因此还有必要再说明一下。原因是我那时就已经习惯低着头走路了,学校那些楼早就看腻,而且真心盼望着低头走路可以拣到钱。而事实证明了我的天真,低头走了三年半,连一角钱硬币也只见过两次,看来我上辈子一定偷过财神的羊,这辈子注定与横财无缘。除了T大的路,深深印在我脸海里的还有前女友的脚。她的脚上总有各式各样千奇百怪的鞋,我从没数过她有多少鞋,数了也没用,她喜欢买鞋,数了的结果有效期太短。我也很佩服女鞋设计师的想象力,什么东西他们都敢往鞋上加。但我最佩服我自己,因为我总是能从遍地纵横交错的鞋中认出她那双来,不管她怎么变。这是在我成为她的男朋友之前的事,说明我很了解她,也了解她的品味,也说明我一直在注意她,对她有好感。不注意她是不可能的,一方面如前所述她很漂亮,另一方面我和她初中高中大学都在同一所学校,我从一开始就认识她,只是不知道她也认识我。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就已经爱上她了,但我不知道她也爱我。总之,我是个笨蛋,而事实证明,我比我想象的还要笨。

2

管家用极轻描淡写的语调告诉我们,这里的主人尽管默默无闻,但是这个国家不可否认的首屈一指的富翁。
我问我是否该为此感到受宠若惊。他说是。我说我孤陋寡闻,不知道这个国家的首富是谁,所以没办法去崇拜他。他说不知道很正常,然后用古怪得不能再古怪的眼神看了我一眼,这是他第一次正眼看我。我看得出他不喜欢我,讨厌我的多嘴。这令我感到庆幸,因为我也不喜欢他。
穿过回廊时,我看见一间类似会客室的房间,但里面没人。沿回廊一直向右转,然后上楼梯,再在第二层回廊向左转,下楼梯,之后又上楼梯。这可把我转糊涂了,要么是设计者故意把房子建成迷宫,要么是管家故意带我们兜圈子,要么我过晚的发现自己是个路痴,总之我只知道放我一个人独自出去是指定出不去的。房子肯定比从外面看起来大太多了。
最后我们好不容易进了一间屋子并且停下来,里面中规中矩的摆了分主客座的椅子和茶几。管家请我们稍坐,他进去和主人说一声。
那椅子是中式的檀木椅,但坐下去时的感觉却异常奇妙,我觉得自己不是坐在椅子上,更像是坐进了某人的怀抱里,不软不硬,还暖暖的。不像沙发,更接近人体。我扭头看了一眼阿镜,她双腮粉红,衬上雪白的皮肤显然极为娇艳可爱。看来我的感觉并非是想象力过剩造成的,而是椅子本身的触觉使人产生联想,也说明椅子不是像表面看上去那样用木头制的。
我真情的希望他不要像某些小说习惯描写的那样一进不出,那样的话我只能祈祷阿镜记得出去的路。单是这椅子就让我觉得很难堪,尽管它真的很舒服,只是舒服的方式本身就有问题。事实证明,管家做事很有效率。
我以为主人会慢条斯理的迈着传统的四方步走出来,像个明清年代的员外,后面跟着俯首帖耳的管家,但出来的确只有管家一个人。
“请往里面走。”管家客气的说,但依然不用正眼看我。
我们跟着他绕过屏风往里走,离开那把鬼椅子使我轻松不少。
我想我们大概是一直走到了主人的卧室。总的来讲,房间主人并不刻意的去追求房间的中式风格或是西式风格或是中西合璧,而更讲究实用性和搭配的自然协调,使人觉得墙上的抽象画与波斯挂毯与中式屏风是出于同一人同一理念的设计。与墙壁本身形成生动的组合。
房子的主人坐在一张集合了现代舒适理念的床上,背后靠着一大堆枕头,手里拿着一本白色封面的书。他大约五十几岁,或许比看上去要老些,乌黑的头发一丝不乱的向后梳着,脸形略长,下巴稍宽,没有多少赘肉和皱纹。他的身上穿着紫色的睡袍,白色的宽领。房间里开着空调,微冷。
整个房间的人和家具都很协调。唯一感觉别扭的,是房间主人床边放着的一台固定电话机。电话机的壳子是木制的,刷着深褐色的漆,方方正正,看上去似乎有年头了。
“你好,马林。”他微笑着向我点头示意,然后在手里的书中放入一枚别致的书签,把书合上放在床边。我看见书的封面上只有三个字——蛮荒史。
“两位请坐。”他指着床边的椅子说,然后又对管家说,“替我们拿些饮料来吧,我要常喝的那种金酒,给马林先生一杯哥伦比亚特级咖啡,加两勺奶和一勺糖。这位小姐要什么?”
“苹果汁。”阿镜说。
“是,主人。”管家说,躬身出去了。
我们在椅子上坐定,还好这椅子感觉上像普通椅子。
“你好像很了解我?”我说。我猛然想到他之前肯定是派了不少人跟踪我,监视我,搞不好还可能是他在背后捣鬼才使我失业。不是我故意把人的心思往阴险里揣摩,而是我总觉得有钱的人总会没理由的做这类事,换成我也一样。
“别着急提问,我还没有自我介绍呢,我杜克里。”
这名字像根木棍一样险些把我打昏,管家说的没错,这个人的确是个极为富有!只是为什么我没有想到是他呢?他可是这个国家“文艺复兴”的发起人啊!被他发现并资助的艺术家不计其数,不仅这个国家,全世界的艺术都被他以他雄厚的财力推上了一个巅峰时代。
这时,管家捧着一个托盘回来了,里面放着我们的饮料。
我喝了一口我的咖啡,一如我相象中希望的那么好喝。
“我知道你是谁。”他的手指缓缓地摩挲着酒杯,让金酒来回施转,冰块撞击着杯壁,“我也知道你早晚会来。我了解你,甚至比了解我自己还要了解你。我的手下搜集你的资料已经搜集了九年,所有资料我都看过。简单来讲,你和我差不多,是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
“我情愿不这么认为。”我说。理论上讲,他说的话应该使我发怒,但我却一点也怒不起来。
“谁也不想承认自己是失败者,但你就是,不承认并不具有任何实际意义。你十五岁之前都还算出类拔萃,但之后你便一落千丈,只因为你厌倦了,不想再去追求了。可惜你自己不知道,当你发现时,你已经成了一个失败的人。这是已经得出的结论,不能改变了。”
“我还有时间去改变。”我试图争辩,但自己也觉得说出去的话有气无力。
“很不幸,你没有时间了,你被选中了。”
“被选中?”
他没有立刻回答我,而是喝了一口酒,细细的品尝酒的滋味,两分四十秒后才又开口说道:“我得慢慢的向你从头讲起。故事有点长,你可愿意听?”
我想我是无所谓的。但我看了看阿镜,她点点头。所以我说“愿意”。
“所有的人都一样,年轻时觉得时问过的很慢。我也一样,我的前半生时间过得真是慢长极了——虽然也觉得不够用,但回忆起来却觉得每一天都是那么的长,经历也那么多。我一直在东奔西跑,忙忙碌碌,为了钱,为了荣耀。开始时我挤公交车、挤火车,在烈日下全身湿透的步行去找客户,推销我的商品。后来我坐飞机的头等舱,没完没了的飞来飞去。我自己也不知道去过多少地方,但也从没在哪个地方想过驻足停留一下,更别提去留意一下风景了。偶尔有机会独自一人吃饭,也是在机场的快餐厅里。我以为自己已经是个成功人士了,一面忙一面却快乐得不得了。一直到那次事故把一切都切断为止。
“我一直不理解为什么别人总是说飞机是最安全的交通工具,那其实根本就是根据概率得到的荒谬结论!可惜每一个习惯于乘飞机的人都不得不在心中强迫自己承认这个结论,连我自己也是。
“但事故结果还是遇到了,直到现在,航空公司依然查不出那次事故的原因。当时,我坐的是靠窗的位置,我喜欢那个位置,可以看云。大多坐过一两次飞机的人就不喜欢看云了,而我却百看不厌,那可以证明我在天上飞,可以证明我比同时代的许多人和所有古代人都强。后来飞机出了问题,我努力从小窗户往外望,竭力倾听发动机的声音,但无法知道哪里出了问题——就是知道了也没用。空中小姐给每个人发写遗书的纸片时,我看见她的泪从就在眼眶里打转。不是假的,我想,不是机长在跟我们大家开玩笑。我拿着笔,在纸上丈量了很久,一个字也写不出来。我扭头去看旁边那个男的,他看上去也不超过三十岁,衣着笔挺,瞪着两只眼睛,死命地咬着牙,在纸上拼命地写,越写越不成字形。我想他一定是很想哭,却哭不出来。最终我还是放弃写遗书了,因为我实在不知道要写给谁。那是需要发泄的时候,但却无法也无处发泄。
“飞机在天上盘旋了七个小时之久,我想是因为飞机的油将要耗尽了,机长决定要迫降。我们都坐到后舱,坐在座位上,双手抱头,抬起双脚用力撑住前面的座椅靠背。后来飞机成功降落了,尽管滑出跑道两百米,但没有一个人因此而受伤。
“当乘客开始从逃生出口撤出时,我也想尽快离开,但却发现自己的双脚依然撑在前面的座椅靠背上,一动也动不了!
“一个机长模样的人跑过来问我怎么了。
“我对他大叫:'我动不了,动不了了!'
“他很惊讶,叫来了另一个男性乘务员,两个人费了很大力气才把我从座位里抬出来。我的双腿软绵绵的,一动也动不了。
“后来我被送到医院,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进行检查,也没有查出任何问题。后来他们给我的病起了个名字(他苦笑起来),叫作'主观性高位截瘫'。”
他的叙述停了下来,凝视着留有冰块残渣的杯底,陷入沉思。但不大一会,他便又把思维拖回来,抬起头,望着我。
“你能理解我当时的心情吗?肯定不能,那绝对不是滋味,因为发现自己实际上胆小如鼠而又全然无可奈何的感觉。因为恐惧而站不起来并且一直持续了三十年!这三十年里,我只靠一部电话和外界联系,我有的是钱,而我竟然连站起来也不敢。三十年躺在这里,日子便是晃眼即过的,因为回忆少得可怜。
“我刚刚瘫痪的时候,我的事业全垮了,我被迫得走投无路。这时有一个人来找我,告诉我一件我也将告诉你的事情:我们是被选中的人!
“假如我是个宗教人士或者沉迷于传奇小说的人,我一定会高兴的。然而事实是,我们被选中了,继承一大笔财富,而且如果我们把这钱也挥霍一空还会有人再给我们同样多的钱。但我们不被要求去做任何事。我们被选中的结果是前半生一切被否认为没有意义,我们只需要生存就可以了,因为我们是'世界上最后一个人'。听起来是不是很可笑?”
“的确可笑。”我说。
“根本可笑透顶!”他大笑着说,“而且不仅你我觉得可笑,所有知道这件事的所有人都觉得可笑。但我们却无法对此一笑了之。'最后一个人'是个世代相传的神话,从最早的苏美尔人就开始了。后来的巴比伦、埃及、希腊、罗马还有我们中国,这个神话一直延续着,甚至成为了一种宗教。不管这宗教有没有名称,它从来都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宗教,因为它掌握了世界的财富,是一个由财团组成的宗教。钱可以使任何人成功,也能让任何人失败。你接近了它才突然发现了它是多么强大,甚至恐怖异常。你可以视金钱如粪土,可惜别人不这么想,别人可以为了钱而杀掉你。有了钱以来,人就再也无法控制它了,而是反过来被它控制了。‘世界上最后一个人’就是这么产生的。‘世界上最后一个人’如果死了,世界就会跟着灭亡!”
“不可能!”我说。
“这中间没有可能与不可能的问题,也没有信与不信的问题。这是一个游戏,让‘世界上最后一个人’永远不死的游戏。那些掌握有全世界的财富的人所组成的宗教试图永远进行下去的游戏。这个游戏甚至可能已经进行了超过九千年的时间。”
“但不死是不可能的,难道也像活佛一样不断的转世重生?”
“没错。但也有少许不同。‘世界上最后一个人’的称号是在活人之间传递的。换句话说,假如没有人来接替我,我就没有死的权利。我可以为所欲为,就是不能死。”
“所以你就挑选了我。可挑选一个接班人总得有点原因吧。”
“当然有原因,而且我已经说过了——你是个失败者,也没什么想追求的。在你前面没事情等你去做,除了活着——这就是‘世界上最后一个人’的唯一条件。话说回来,即使你有追求也没用,成为‘世界上最后一个人’之后钱有的是,想要什么都有,想做什么都行。但没有过程。伸手即得的东西是没有魅力可言的。所以还不如找个像你这样的人比较好,不用给其他人凭添烦恼。”
“这听起来没道理。”
“因为它的确没道理。虽然有好多道理可讲,反过来一想没一条站得住脚。就像我们存在本身,对地球而言有何益处?把地面变得更丰富多彩?实际上正好相反,至少从表面上看混凝土和油漆一点也不比树来得漂亮,反而单调得很。地球上有了我们岂不是自找麻烦?”
我一时间无言以对,忽然又想起一件事,急忙说:“这些事的先决条件就不对。钱不是万能的。比如它不能使你站起来。”
他大笑起来:“这话也对。但无论有钱没钱,我都站不起来。所以这和钱没关系。我站不起来这件事是由心理原因造成的,问题在脑子里。我不肯站起来,因为我不肯让别人对我脑子动手脚。这就使本来不自愿的事成为了自愿的事。所以这才和钱无关。但如果我想寻求心理平衡,我完全可以让我见到的所有人都站不起来。比如你想见我就必须坐轮椅,不用真的打断腿,我还能给你钱。所以钱还是有用的。问题出在钱让我觉得我自己很没用。我以前追求钱,结果现在不用我追求钱就自己来了。我才发现除此之外我什么也不需要了,而且要多少有多少,真多了也没什么用。假如我想把全世界买下来,人家也会给我那么多钱,因为这件事本身没有意义,等于自己买自己。我也可以生个儿子,为他积累财富——以前还真有人这么干过——但也没意义,干脆把‘世界上最后一个人’的头衔传给他来得更直接。我要做些太过份太离谱的事情出来,天知道那些给我钱的人会不会翻脸不认人,反正他们只需要我活着就得。我想发动一场战争,真的打起来还是没打,我也不知道,战争场景、新闻、小道消息全能伪造,根本分不出真假。因为一个人太小,永远也搞不清楚周围的世界是真是假。而我当真需要什么,靠钱又得不到,而且无论怎样都得不到。”
他叹了口气,眉头间显得心事重重。在他停住的这段间隙里,我打量了一下自己内心——我也追求钱,因为我没钱,但有了钱又能怎样呢?
“我在这个游戏中生活了三十年,现在,我想我差不多该死了。不是寿命问题,而是……太无聊了。现在这游戏该由你来继续下去了。”
我说:“如果我不接受那个头衔呢?”
“不接受?无所谓啊。如果我说你是,你就是了,否认也没用。而且,你总不能眼看着世界毁灭吧?万一传说是真的,后悔也来不及了。大家都觉得你是‘世界上最后一个人’时,就不由得你自己不信了。”
“没有任何办法可以不接受吗?”我问。
“办法肯定是有的。”他说。

3

我急切的问:“是什么?”
“那就是你替我做一件事,而后我就找另一个人来接替我。 ”
我一愣,随后立即明白过味来:“从一开始你就想让我帮你做事吧!”
“是,也不是。假如你不答应帮我,我就让你接替我。”
“听起来很像要挟。”
“事实也正是如此。”他又笑起来,这次笑得相当厚颜。
这时阿镜突然开口了——我们差不多快把她给忘了——她开口的对象是杜克里。
“你想让他帮你找一个人,对吧?”
他听了着实一惊:“你怎么会知道?你是什么人?”
“我是马林的女朋友。”
“咦?”他一惊,我也一惊。他惊得叫出声来,我只差一点便也叫出声来。
“你有女朋友为什么我不知道?”
“连我也才刚刚知道。”这句话是在我肚子里说的,真正说出来的是另一句:“你不见得什么都会知道吧。”
“疏忽疏忽。”他摇头说,“我一直以为这位小姐是你每天上班等班车的那个地方的那家花店的雇员,今天才和你有机会说第一句话,还是在来这儿之前的地铁里。没想到啊没想到。”
我的脸一热。我也没想到他对我的监视居然如此彻底。我侧目看了一眼阿镜,见她的眼神反而变得更加灼灼逼人了。
“还是尽快把事情讲清楚吧。”她说,“我对你的罗嗦已经有点厌烦了。”
“事情想讲清楚不罗嗦一点是不行的。”他不以为然的说,“我刚才也讲过,成为‘世界上最后一个人’之后的生活回忆少得可怜,若说什么回忆就只有与一个女孩之间的那些电话而已。
“因为我的生活相当无聊,所以我需要一些乐趣。整天看电视和电影也没什么意思,上网和小说也容易厌烦——这些方面的兴趣应该早些培养,对于我就有点晚了。我有一次决定靠打电话来打发时间,看看是否也有无聊的人愿意陪我聊天,用的就是这个电话。”他伸手一指床头的木壳电话,“结果我只用了半天时间就找到了一个。那是一个女孩——至少是个女孩的声音。虽然声音的主人当时很小——只有七岁——但那声音,真的实在太美了,至清至雅,总之是一听就会让人着迷的那一种。她名叫颜雪。我舍不得挂断电话,更怕她挂断。因此我想尽一切办法动用一切口才和她聊了起来。聊的内容一点也不重要,但她所说的每一句话都使我陶醉,比之无价的甘酿更加令我神魂颠倒。
“后来,不知有多少次,我主动打电话去找她聊天,就是为了听她的声音。不知不觉中,已经把自己前半生所有的一切都告诉了她,甚至包括如何瘫痪的。但我没有讲我的真名,也没说自己现在的富有——因为我觉得那些都是没有意义的东西。她真的是个好女孩,即不在意我有没有钱,也不因为我的病而流露出一丝轻蔑的语气。我想我在她的印象中,很可能是个因病而落迫的中年生意人。开始我只以为小孩子不懂什么事,可她自始至终的态度都没变过。
“至于她自己呢——惭愧——我有点太注意她的声音了,以至于大多数时候都忽略了声音的内容。就像我们喜欢的许多外国歌曲,英语日语还凑合,法语意大利语俄语和韩语就困难了,但好听的还是喜欢。我听她说话也是这么一回事。
“花了好久时间,我才搞清楚她喜欢画画,后来她真的成了一个美院的学生,所以她一辈子都在向往当个画家。她从美院毕业是三年前的事。我想你也知道,马林,那时候想要成为一个伟大的画家比中彩票大奖还难,因为无论你画得再好,也没人买你的账!人们可以花数千万买一张古代人的字,也不肯花几十块买一张现代人的画——除非这张画也是临摹古人或外国画家的。人们总是宣扬大众艺术,但大众艺术能养活几个艺术家?大众又有几个人能够欣赏艺术?即使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当中,又有多少能看懂印象派的画,知道画家用色如何大胆,雕塑家想要表达的如何的震撼?更何况握有金钱的商人,只把艺术当作商品和身价的象征。在他们看来,本国的画家们只应当画画《蒙娜丽莎》卖钱,而事实上许多画家只有这样才能糊口,要么就去做广告,要么就去给杂志画封面。假如一个画家一味的只画自己想画的东西,使用自己发明的风格,那他能成功的机率就是十三亿分之一二。颜雪对我说,没有哪个画家想当凡.高,凡.高是画家的恶梦,也是一切艺术家的恶梦,更可怕的是死之后没人知道你是凡.高。这个国家肯定不缺疯子,也许有过十数个凡.高,但他们根本没被任何人记住过,他们的作品也许连盖上灰尘的机会也没有,便化成炉膛里的火了。
“所以你就发动了‘文艺复兴’!”我恍然大悟。
“差不多就是这个理由。那女孩经常谈论她的画。她的画我都见过,但我不知道她画得好不好。我甚至需要她在电话里讲上半天,才知道她画的是什么东西。我得承认我没什么鉴赏力。而她也怀疑自己是否真的有才华。我不在乎这些,她也不在乎。我只是借用收藏家的名义,炒作她的画,最后把她画的所有的画都用大价钱买走。但为了不让她看出破绽,我才发动了那场‘文艺复兴’。我想其中具体的细节你应该是一清二楚的。”
的确,我虽然没什么艺术细胞,但却对艺术史相当感兴趣。对于最近两年的这场轰轰烈烈的中国式“文艺复兴”,我自然是相当关心的。
最早的苗头,是从杜克里建了一家名叫“发现凡.高”的美术馆开始的,另外还有一家同名的网站。杜克里的美术馆到处搜集国内不知名的艺术家的作品,甚至有一大部分是艺术学校刚毕业的学生的作品。无论是油画国家拼贴板画雕塑还是其它任何种类的,一概搜集。然后由专门人员进行分类估价拍成照片或者立体图像。每隔一段时间,他的公司便会出版一本图文并茂的精美目录,对象是全世界的收藏家和美术馆。在网上也有全部艺术品的目录。另外还在“发现凡.高”美术馆里展出大量艺术品。最后是定期的艺术品拍卖会。杜克里带来的是一场世界范围内的关注当代艺术的风潮,使他得到了广泛的赞扬——尽管在许多艺术品身上他都有炒作嫌疑,而且真的有数件艺术品在艺术家本人还活者的情况下便出现了上千万美元的天价。艺术品拍卖所得是由杜克里的公司与艺术家平分的。杜克里到底赚了多少钱呢?有人说他发了大财,有人说他已经负债累累——现在看来后者是不可能了。但他使许多艺术家一夜之间名利双收却是不争的事实。我想,颜雪大概也是其中一个。杜里克的做法很快波及到了音乐、戏剧和文学上。这些方面原本已经成为许多商人的生财之道,现在更是突然之间一片繁荣。至少在大街上没有几个人敢说自己在这些中间的任何一方面也漠不关心。
杜克里继续说:“我想你们大概也听出来了,我是爱上颜雪了。但仅止于爱而己,除了听她的声音,我并不想有进一步发展。我虽然有过不少女人,但我没娶过妻。早先是因为太忙,下身瘫痪后,娶妻也不可能了——因为没办法和女人睡觉。我大概不算是男人了,这也是我自己看不起自己的原因。
“尽管如此,听颜雪在电话里讲她将要结婚时,我还是很伤心。我没问她嫁的那个人是谁,问了也没用。我能阻止,可也不能那么做,那会使她伤心。唯一能做的是眼睁睁看着她结婚。她应该是不愁钱的,所以大概会幸福。至少娶她的人很难用钱当诱饵来骗她。她结婚后一个月,我们没有通过一次电话。而后,也就是这周的周一,我的人告诉我她突发心脏病死了……”
 夏雨的鱼 (2005-01-20 12:46:00)顶部 | 返回 | 村上春树的森林 
 相当有意思,期待后续!~
 awty (2005-02-1 15:22:00)顶部 | 返回 | 村上春树的森林 
 听到这里,我和阿镜都吃了一惊。这家伙该不会让我去找个死人吧!
杜里克继续说:“我一得到这个消息,就已经明白自己失去了继续活在这个世界上的理由。如果不死的话,也和死了没有分别。人一有了这种想法,十有八九是活不长了。所以,我想才把你找来。但是,还有一件事,我至今都未能如愿,那就是我一直都没有见过颜雪的样子。当然,想要弄一张照片来是件很容易的事,但是我不想。不见到照片我可以有许多美好的猜想,见了照片之后会失去很多东西。不过,我听说颜雪在死前的这一个月里,画了一幅自画像。自画像和照片是不同的——自画像的表现力更强,不仅是视觉上的面孔,更是心理上的面孔。但她死后那幅画便神秘失踪了。我想要你做的,就是帮我把那幅自画像找到。”
“你手下有那么多人,为什么要我去?”
“不知道。我只觉得你适合。你和我之间太像了,甚至连喜欢的花都一样。我觉得如果有人适合去找那幅画,那个人就一定是你。我是个很自私的人,我不希望除你之外有更多人见到那幅画。”
“等一下,你喜欢的花该不会是七叶龙胆吧?”
“没错。”
“真遗憾,我根本就不喜欢它。”我说,“我完全是碰巧才买的它。”
“可你以前都没买过花啊。啊,不,”他用手指敲了下额头,笑起来,“你曾经给你的女朋友买过一朵玫瑰花。但是无缘无故的买花这是第一次,绝对不是单用碰巧就能解释的。”
“听起来这件事越来越没道理了。不过,算了,我帮你去找。”
“那就谢谢了,要钱的话跟我管家说一声就行,不必客气。”
“如果需要我一定不客气。”
我冷冷的说。
“另外即然你喜欢,这束花就送给你了。”
“谢谢。”

故事正在一丝不苟地发展下去,而生活却已经偏离圆心……

第一部分完


太忙了,简直没时间继续写下去,看来只能等到新年之后了[em06]
 Lion (2005-02-2 14:07:00)顶部 | 返回 | 村上春树的森林 
 哎....才写了这么一点哦....让人期待..楼主,,努力努力@#$@^@&@%*&^%*^&$(
 夏雨的鱼 (2005-02-22 1:29:00)顶部 | 返回 | 村上春树的森林 
 新年要继续加油啊!~
 awty (2005-03-17 20:02:00)顶部 | 返回 | 村上春树的森林 
 天空的祭礼

第四章 尚未开始便被无穷无尽的泪水打断的寻画历险

(关于A君和使他陷入困境的手提箱)

A君决定到咖啡店去,便走进最先看到的一家咖啡店,咖啡店的名字叫“郁闷的鸡肉”,听起来更像家餐馆。A君要了杯炭烧咖啡,觉得肚子饿了,又点了一份三杯鸡肉套餐,他对鸡肉并没有特别的感情,只是为刚好和咖啡馆的名字合拍,并告诉服务生先上套餐。咖啡馆里放着轻柔的音乐,而后又是一首软绵绵的歌:
没有头,没有手。
四条胳膊,跳桑巴舞。
一根柱子支撑只有一面壁的高塔。
沙漠在向你微笑。
……
一塌糊涂,A君想,要么是这世界乱套了,要么就是《艾丽丝漫游仙境》的发烧友用武装暴动的方法控制了娱乐界。
炭烧咖啡喝起来带股令人费解的海苔味,大概用的是塞在鱼船船舱里偷运过来的巴西咖啡豆。喝咖啡时,A君感到有目光在自己脸上晃来晃去,就抬起头,刚好撞上那目光。目光源自一对水汪汪的大眼睛,大眼晴属于一个极有女人味的女人。那女人的座位和A君隔了一个桌子,身上穿着黑色的吊带衫,胸前写着“VANLECHERRY”。A君对她微微一笑,她也回了一笑。
她站起来,扭动腰支款款地走过来,坐在A君面前,带来一阵足以使任何男人迷醉的香风。
“想不想请我喝杯卡布奇诺?”女人略出似乎带着醉意的微笑,一个眼神,就让A君的目光自然而然地从她的脸上一直滑到裸露的肩膀上。A君觉得那肩膀白得令人眩目。
搞不好这说明她实际上出于某种目地想勾引我,A君想,然后下定决心将这个假设的第一印象贯彻下去。
“当然。”他说,点手叫来招待,要了一杯卡布奇诺。一个机会,不是吗?送出手提箱的机会。
A君几乎没有类似的和这样的女人打交道的机会,但他知道这并不需要什么经验,也许只要把她带去旅馆就行了。

1

不好笑的笑话是这个世界上除了易破塑料包装袋和独裁者之外最不应该存在的东西。而我刚刚就听了一个很不好笑的笑话——我将成为世界上最后一个人!
离开杜克里的处所时,我问他找画是否有个时间上的限制——问话出口的四分之一秒后我就后悔了,自己怎么能给人家提这种醒呢?——他说在时间上,他并没有什么特别的要求,大概在他死之前就行了,因为他一死,我的继承便立刻成立。我问他大概还能活多久。在我看来,他除了站不起来,其实很健康。
“这个嘛……”他认真思索了一下,“一个月总还是能活的,但也不一定。作为一个还活着的人,肯定都会存在随时死亡的可能性,只有真的死了,才能确定死亡时间。”
我对他这种模棱两可的回答完全无可奈何,生气也不是,高兴更不可能。
我和阿镜走到大街上,一直到了地铁站口。
“我们就在这里分手吧。”她忽然说。
“咦,你回去不是和我顺路吗?”
“我有件要紧事要办。”
“这样啊。”我有些不知所措。细想一下,阿镜和这件事几乎全无关系,更不可能要求她帮我去找画。
“放心吧,找画的事包在我身上了。”她说。
“这怎么可以,毕竟这是我的事,你能陪我来这里,我已经很感激了……”
“那不算什么,我有我的办法,你放心回家等着就是了。你每天到我工作的花店来一次,但不要和我说话。除非店里又摆出黄色的七叶龙胆,那就说明我发现了那幅自画像的线索。”
“可你为什么这么热心的要帮我?”
“因为我喜欢你呀。每天在花店里看着你等班车的背影,渐渐的就喜欢上了。”
尽管她的说法牵强,但我还是有些兴奋得耳朵发热。
她忽然靠上来,在我的脸上轻轻一吻。那微凉微湿的感觉伴随着她的呼吸的触动,一瞬间横贯我的全身,让每一条肌肉都变得僵硬,头脑也迷糊起来。
这种感动一直持续到我目送她的身影飘然消失在街道的一个拐角处。
这种感动是似曾相识的。
那时我走在大学校园的路上,我的前女友走在我前面,我注视着她脚上穿的一双橙红色Tod's系带女靴。
她突然加快了几步,一转身,挡在我面前。我有些吃惊,抬起头,发现她正用几乎是仇恨的目光盯着我。
她咬了一下嘴唇,才开口说:
“马林,你喜欢我,是吗?”
我点头:“是的。”
“那就作我的男朋友吧。”
我又点头:“好的。”
这就是我和她确立关系的全部过程,发生在大四后半学期刚开始不久的某一天。简单得连恐龙都想象不出,而那居然是真的。这也证明了那句真理:事实往往比虚构的情节更不可信。
而现在,似乎又有了一段突如其来的爱情。

2

我转身正准备进地铁站里,忽然有一辆洗得很新的富利卡停在我的身边。车窗摇下来,里面的司机大声招呼我:
“马林!”
我一看,是我的一个前同事,而车也是公司的车。
我向他招招手。
“好久不见,去哪里啊?上车来吧,我送你。”
我礼貌的一笑,正想谢绝,他又说:
“其实是我有话想对你说,否则我也知道,你坐地铁也许会更快些。”
我想了想,自己确实也没什么事,便点头答应了,坐上了副驾驶的位子。
“我今天出来跑业务,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你。”
他一边说,一边把车开过了红绿灯。
“真是凑巧啊。”我说。
“我现在正准备回公司里去。说真的,我一点都不想回去,开着车在外面转转,或者干脆回家多舒服。”
我笑了,经常外出的人就会有这种感觉,自在惯了,就会觉得公司里的格子间太束手束脚的。尤其是因为今天是周六,公司却有周六开会的习惯,而我们的客户几乎都是全年无休的。
“你家还住在原来的地方吧?”
“对啊。”
“工作找到了吗?”
“算是找到了吧。”我说。
“那就好。我就知道你可以轻易找到工作的。刚刚我看见那个美女了。”他侧头对我笑了一下,“你的新女友?”
“算是吧。”
“你这个人哪……”他叹了口气,忽然把声音压低了,头又转向我,神秘兮兮的说,“那件事不知道你知不知道,就是你被迫辞职的原因。”
看来他绕来绕去,终于还是忍不住把话题转移到这上面了。
“我辞职有什么奇怪的吗?”
“那么说你真的不知道,也没人告诉你?”
“告诉我什么?”
“你被辞退的原因其实和部门经理的老婆有关。你见过部门经理的老婆吧。”
我点头。印象中那是一个白色的圆柱形脂肪堆积物,总让人产生油腻腻之感,但也无法否认将其存在年代减去二十年后会带来的足以吸引人的可爱的存在的可能性。
车又在红灯前停下来。他用手指敲着方向盘,皱起眉头思索了一会儿,直到车重新开动,才开口说:“其实,你辞职,是当了经理的替罪羊。你还记得你经手的进口四套设备的生意吗?经理在里面做了手脚,在这批货里,他帮他老婆经营的公司夹带了四十万的零配件。四十万哪,不经过报关可以省下不少钱,而且不用担库存积压的危险,因为能原物退回,无需成本。如果能成功到他老婆手上,肯定能赚上一笔。结果,在运输环节上出了错,货被直接发到客户那里去了。经理知道后立刻把你辞退了,这样客户就以为这次走私的事全是你干的。你啊,还是年轻,经理让你走,你就真的走人了。其实你完全可以赖着不走,抓住这个机会搏他一把,没准儿有机会把经理搞掉。反正搞不掉对你也没有损失,真查起来,走私的罪名也不会落到你的头上。”
我笑了:“这些我都不知道,知道了也没有用。我讨厌在这类事情费脑筋。”
他叹了口气:“经理就是看准了你的这种性格,才拿你当替罪羊的。换成其他任何人,事先他也会仔细思量思量。”
的确,即使我事先知道原委,我大概也同样会选择辞职,我是个缺乏竞争意识的人。首先指明了我这个最大缺陷的人是我的前女友。她认为假如有人和我争她,我一定会拱手相让,她实在无法容忍。我觉得自己做事恐怕还不至于那么过分,但她不信,我也没办法。
或许是杜克里说得对,一个彻底失败者的唯一乐观性办法便是对失败原因的漠视,然后意识到自己并不具备成功的客观及主观条件——成为一个无奈的乐天知命者。也许这说明我该去当个作家——忘了是谁说的,作家往往是生活的失败者,就像印象中二十世纪的每一个印象派大师都是阳萎患者——奇怪,这又是谁讲的?闹饥荒的恐龙?
车又到达一个地铁站时,我下了车,因为往下去公司的路和回我住的地方的路就正好相反了。我很感激他,至少是因为他帮我省了一块钱。
我进了地铁站,进了地铁,只过了一站,便很幸运的有了一个座位。
这次我把全部注意力集中在车厢里播放的广告上面,每则广告约三十秒,大约每隔两分三十秒后你就会重新看到已经放过的广告,这说明地铁的广告代理商需要更多的工作更有成效的业务员。他们什么时候学会了给广告添加字幕?亦或说他们什么时候才发现大多数广告在没有声音的条件下根本无法理解。在一个永远不会见到效果的公益广告过后,我发现一件有趣的事——那些显示器的型号与我以前在办公室里用的那台电脑的型号一样!
我刚要为自己的新发现而兴奋时,车厢里的灯全灭了。
列车还在前进,车厢里也无人尖叫。
一切都说明这种事情其实经常发生。我自己就曾经经历过三次以上,我想一个每天都乘坐地铁上班的上班族肯定经历的更多。所以,没什么可大惊小怪的。
但我觉得有些不同,因为这次的是纯碎的黑暗。以往总能在前面或后面的车厢看到灯光,而这次却没有。似乎整个儿车的电力都中断了,然而其实车却依然稳当的向前行驶着。
我把头转向车窗外,希望能看见轨道两边的指示灯什么的。忽然有个黑东西从我眼前一闪而光。我的两只眼睛同时被轻轻刺了一下,立刻闭上了。
车厢里的灯又亮了起来。
我睁开眼,眼前清晰的影像只维持了不到一秒,便被模糊了,随后湿漉漉的两大滴从眼角落了下来。
那一瞬间,我的心一下子落进了虚空里,以为眼睛在流血,急急忙忙用手抹了一把。
没有颜色,是泪水。
眼睛里进了异物,流眼泪是常有的事。我放了心。然而马上发现泪水是没完没了的流下来的。
我又闭上眼,却没能止住泪水。我只好用双手遮住眼睛,挡住可以透过眼皮的光,泪水才终于止住。我把手一拿开,泪水重又流下来。
此时我不得不慌了神。
我想,一个成年人突然在塞满人的地铁车厢里无原无故哭得满脸泪水,应当是件滑稽的事情。还好这里没人认识我,不会记住我如此狼狈的样子。但我真的很希望身边有个熟识的人,能够在此时帮我,替我掩饰。
不等我抽出心思思考流泪的原因,地铁已经到了我的目的地。

******
终于回来了,写了一点,连我自己都不知道和前面的连不连得上。
 Lion (2005-03-30 1:41:00)顶部 | 返回 | 村上春树的森林 
 呵呵/但是你的句子和剧情还是让人值得期待啊.努力啊.
 魔戒 (2005-03-30 12:37:00)顶部 | 返回 | 村上春树的森林 
 大狮子顶的帖子我都有兴趣
 Lion (2005-04-28 1:13:00)顶部 | 返回 | 村上春树的森林 
 AWTY,我们都在期待你的文章,也在期待你在林子里出现,更加期待你在群里出现的.给你送上一个祝福.[em10]
 happle8512 (2005-05-7 3:51:00)顶部 | 返回 | 村上春树的森林 
 期待的都要出现幻觉了
希望快快看到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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